哪些情形下需要应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6:11:58 157 人看过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以下的5个适用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3、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5、堆放物侵权。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

(一)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二)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三)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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