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份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您可以参考一下:申请人:xxxxxxxx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男,1970年5月20日生,住**县身份证号:*****************X申请事项申请人对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2日作出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有异议,现申请进行重新鉴定,要求依法撤销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事实和理由2011年3月3日申请人与***签订了《水泥包装、搬运承包协议》,双方约定自2011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5日止由***承包申请人的水泥包装、搬运装车,双方按搬运数量结算费用。协议签订后,***雇佣***负责水泥搬运工作,这是***个人行为,与申请人无关。虽然2011年3月14日***受伤,但因申请人与***无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其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关于确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回复。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并于2011年12月9日作出了吉人社工伤认字「2011」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于2011年12月22日作出了发文对象为申请人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根据上述事实,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关于确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回复与事实不符且没有法律依据,是错误的且非法。因此,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也是错误的,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上述文件作出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也是与事实不符的,是错误的。同时鉴定结论鉴定为伤残十级也与事实不符,是错误的。现申请人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为此特请求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撤销该鉴定结论;此致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江西****有限公司2012年1月13日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结果确定后,领取工伤认定结果;
3、劳动者携带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结果等材料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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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去鉴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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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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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要在一年内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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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能去找哪家劳动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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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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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还能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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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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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我爸爸去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写份申请书,我们不知道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以下有一个范文,您可以参考一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患)者: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受伤时间:受伤部位:工伤认定书编号:个人社保号:所在单位:现申请做:鉴定。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须知: 1、申请时提交被鉴定人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工伤有关所有原始病历资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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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能否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只能接受现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非不可抗力因素,没有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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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要多久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1、申请鉴定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后,会通知鉴定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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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26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应立刻进行,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而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 3、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而伤残鉴定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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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重新进行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3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已经是最终结论,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采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