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是什么意思
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破产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破产申报债权的期限是三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32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
195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什么?
123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有什么意义?
472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提起遗产确认诉讼吗
116人看过
-
确认破产债权诉讼费能退吗
313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
-
公司需要进行破产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状内容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9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给付之诉,其二认为是确认之诉认为诉讼属于给付之诉的主要理由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确认债权,而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获得给付清偿,所以从诉讼最终目的的角度看应当属于给付之诉,而且当事人也确实是通过这个诉讼才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清偿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就意味着破产程序已经开始,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或重整、和解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四个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在这个时间内不出裁定其他程序会受影响)。
-
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 有什么意义?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02破产债权确认的意义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破产债权的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的确认过程,指的是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的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由有权的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审查,确认债权之有无、性质及数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破产债权的确认仅仅是指有权的主体依法对破产债权之有无、性质与数额予以确定和认可的行为。
-
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