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抚育问题最新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6:10:26 253 人看过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随其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忙照顾;

6.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其一起生活的。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诉讼判决

(一)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协议离婚相关文章
  •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
    2023-07-14
    192人看过
  • 如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另一方则据原协议拒绝这种要求,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我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2023-05-04
    9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婚生子抚养问题的批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内法民字〔1980〕10号关于--非婚生子抚养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送材料和卷宗所载,--之子--前与--恋爱过程中致高怀孕,高于1979年1月23日生一男孩后即及时送给事先找妥的收养人--抚养,后--以“留后代”为由要求抚养,虽经--人民法院及--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归--抚养,但因生母--与收养人--均不同意,执行不通,而你院拟改变原判决。经我们研究,认为根据规定,处理这类案件,应以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从该案实际情况看,收养人--夫妇未生育子女,对所争之男孩从出生到现在已抚养一年多了,又有较好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应该承认此抚养关系和予以保护。至于--虽与此男孩有血缘关系,但孩子生父已死,生母为孩子利益着想,有权决定送人抚养,况且--家抚养条件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因此,我们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即改判由收养人--继续抚养为宜。对--之诉
    2023-04-21
    12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问题规定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标准如下: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二、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则一般遵循下列规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
    2023-03-05
    385人看过
  •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下: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孩子成年了离婚怎么判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子女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再婚对方孩子抚养的义务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
    2023-03-07
    456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一、协议离婚抚养权变更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诉讼变更需要去法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情形,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抚养权。二、男方需要向女方要回抚养权吗?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如下:(一)与子女共同
    2023-06-28
    38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协议离婚
    相关咨询
    •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孩子的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2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随其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最高院关于赡养问题的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
    •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2
      子女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