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有哪些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03:49 176 人看过

债权转让公告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通知债务人的作用。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一、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了吗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了。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关键。未通知的,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债权债务转移的类型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二、转让是什么意思

转让意思是将自己拥有的某物进行转卖给另外一人。

转让其中包括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转让是指签署文件后,产权即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这里指的产权可以有许多形式,包括有形财产、权利或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有权转让的权利。赋予的一方称为转让人而承受者为受让人。股票和记名债券均可在证书背面签署而转让给另一方。

三、债权让与的4个有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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