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院:员工拒绝加班劳动关系不能自行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16:26 163 人看过

截至目前,哈市劳动仲裁院今年处理了480起争议仲裁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80万元。市劳动仲裁院选取最为典型的六大争议案件,提醒劳动者,如发生劳动争议,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携带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时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证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以及按时支付工资。

不申报失业登记用人单位赔偿16个月失业保险

去年3月,秦某就工资金额与公司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于同年4月开始不上班。公司决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与秦某结清了工资,但未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申报失业登记手续。秦某认为,自己不能享受职工失业待遇,如失业金、医疗保险及减免部分供暖费等待遇,遂诉至仲裁部门,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于15日内一次性向秦某支付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案例评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程序性条件,即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登记申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案中某公司应赔偿秦某应享受失业待遇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受雇承包人劳动者与公司仍存劳动关系

去年4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住宅项目从事水暖工作。同年6月,他在工作时受伤,并要求认定工伤兑现相关待遇。建筑公司认为,他们已将该项目的水暖工程承包给张某,王某是张某找来的,不承认与王某存在劳动关系。由于王某不能提供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法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遂申请仲裁。

处理结果:确认王某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评析】

建筑公司虽然将水暖工程发包给了张某,但张某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属于自然人,根据原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对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拒绝加班劳动关系不能自行解除

刘某于2011年6月入职某印刷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印刷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刘某于2012年7月18日休息日加班,刘某拒绝。此后,刘某声称,他在工作日正常上班遭拒,因此一直没上班。公司声称,劳动合同已自动解除。刘某提请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经调解,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相对于劳动合同订立而言的,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因为劳动关系的特殊性,所以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法定要件。刘某自2012年7月18日起未上班,单位亦未安排其工作岗位,并认为自刘某拒绝加班后双方劳动关系已自动解除。但法律不支持劳动关系的自生自灭,因此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造成经济损失

哺乳期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是哈市某国有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双方签有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王某工作中懈怠,致使数据传输出现错误,导致工厂因此停工1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单位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王某不服处分决定,认为自己在哺乳期内,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驳回王某仲裁请求。

【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企业需要裁员等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同时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王某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上班路上被撞达成调解协议不能再获双赔

陈某是某外资公司的职工,在上班途中被李某驾驶的货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并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李某赔偿陈某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合计7934元。此后,陈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陈某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无果,遂提起仲裁申请。

处理结果:驳回陈某仲裁请求。

【案例评析】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应首先向第三方追偿,第三方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劳动者。如获得赔偿数额低于工伤待遇的,可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主张差额部分。但如果劳动者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是与肇事者第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在民事上应视为其处分了应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再要求补足差额,不能获得支持。

连续工作10年

劳动者可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李某于2003年5月进入某公司工作,与该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最后一份时间至今年4月末止。今年3月,李某发现怀孕,向公司提交医院诊断。同年6月,李某意外流产。7月,公司告知李某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李某反对并认为,自己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公司应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经调解,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李某支付了其工作10年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案例评析】

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的情形而延续,因此达到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李某已经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公司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如何裁决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是需要仲裁才能生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提前30天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先与员工协商一致,其次依法支付赔偿,最后依法提供离职证明及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2023-03-09
    465人看过
  • 仲裁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上班吗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如果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是可以上班的,如果解决劳动关系的,就不需要上班。因劳动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前,劳动者应该上班,如果无故不上班的,可能会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一、被调岗上班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被调岗上班产生争议的,属于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应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
    2023-03-03
    345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不能拒绝加班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这四种情况是: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严重威胁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的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维修的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共节假日停工期间,必须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以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上级安排的国家计划外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和供销企业在旺季采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的紧迫任务,劳动部有关人士指出,,雇主组织雇员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法的有关条款: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37对于执行计件工作的工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第三十八条企业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
    2023-05-07
    437人看过
  • 加班费劳动仲裁裁决后还能向法院追加解除劳动述诉吗
    最大前提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是可以向法院追加解除劳动述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如何理解1、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设定仲裁程序前置,其目的旨在劳动争议尽量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以免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仲裁程序中有不当之处,诉讼中应当予以纠正。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此规定,有理由认为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3、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是明确规定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
    2023-04-17
    221人看过
  • 劳动法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一、解除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规定1995年实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本文指旧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本文指新劳动合同法。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2023-02-16
    132人看过
  • 加班费劳动仲裁裁决后还能向法院追加解除劳动述诉吗
    最大前提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是可以向法院追加解除劳动述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如何理解1、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设定仲裁程序前置,其目的旨在劳动争议尽量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以免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仲裁程序中有不当之处,诉讼中应当予以纠正。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此规定,有理由认为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3、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是明确规定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
    2023-04-27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员工拒绝调解劳动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动仲裁,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你可以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除已支付的一倍工资外,再支付一倍)。
    • 劳动仲裁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可以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员工拒绝加班不愿意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1
      不可以。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如不同意,单位无权强行要求职工加班。协商后,单位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因此,公司因员工拒绝加班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3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