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2:00:34 220 人看过

在我国股东如果瑕疵出资是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

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权利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的对外民事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的对外民事责任包括:

一、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虚假出资导致实缴出资额未达法定最低限额,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的,各股东之间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三、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利相关文章
  • 股东瑕疵出资对其股东权利有没有影响
    瑕疵出资可能导致股东权利受限。1、股东权利的受限范围(1)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股东权利;(2)不包括表决权、知情权等共益性股东权利。2、股东权利受限的条件司法解释(三)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权利限制规定了条件,即应通过公司章程之规定,或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做出。换言之,即:在公司章程未有相关规定,或者股东会未以有效决议的方式做出相关决定之前,公司或其他股东不得当然地对瑕疵出资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这是股东权利受限的程序性要求。3、股东权利受限的期间(1)一般而言,在瑕疵出资的股东未采取措施补正其出资之前,其股东权利皆应受限,且该受限的权利可溯及到公司设立或增资之时。(2)但对于实物出资且该实物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可转移权属的股东而言,因为出资涉及到实物
    2023-02-24
    371人看过
  •  虚假出资与股东权利的差异
    股东虚假出资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通常不会对股东的资格产生直接影响,但会对股东的权利产生影响。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就等于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虚假出资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虚假出资通常不会对股东的资格产生直接影响,但会对股东的权利产生以下影响: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就等于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3. 股东权利与公司限制的关系股东权利与公司限制的关系在公司法中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话题。股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各种权利,如投票权、参与公司管理和获得公司利润等。然而,为了保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可以采取一些限制
    2023-08-18
    197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股东有股权吗真正的股东是谁
    1、由于在出资协议中认购了出资份额,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该违约人已实际出资,从而相信公司的实力,愿意与之交易。因此对外而言,应当确定其股东资格地位,加强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2、对内而言,由于其违约行为导致公司的经营增加了困难,并且并未真正出资,也就是未产生任何收益,因此不应该承认其股东资格一、股份代持是否属于合法股份代持属于合法。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股权代持的风险有: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
    2023-04-10
    200人看过
  • 股东如何进行虚假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入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3、投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4、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资金经营;6、未对投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凭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公司控股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即是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严格意义地讲,股东如实出资是要保证公司责任财产的充实、充裕,增强交易相对人与之交易的预见性。如果公司在经营中不能清偿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里的补
    2023-07-16
    345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能否取消股东资格
    成立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及按实出资的股东如何应对,以保护自身利益。从实践来看,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解除出资不实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以保证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规: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1、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
    2023-02-28
    142人看过
  • 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股东虚假出资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一)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
    2023-02-27
    203人看过
  • 瑕疵出资与股东权利的行使
    瑕疵出资与股东权利的行使能否构成抗辩权?公司对瑕疵出资股东行使知情权提出异议,是一种民法上的抗辩。一般认为,抗辩在实体法上可以分成两个类型:抗辩事由和抗辩权。抗辩事由是指阻碍权利构成要件的成立,其法律后果是消除权利的成立,其应由法院依职权审查;而抗辩权是指请求权的相对人拒绝给付的权利,但它并不消除请求权,其应由法院依申请审查。对于股东知情权,其构成要件是股东资格,并不是出资的履行。公司对瑕疵出资股东提出的知情权行使的异议,并不是抗辩事由,故瑕疵出资股东行使知情权成立。股东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体,既包括请求权,也包括形成权及参与管理权,而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正如上文论述,股东知情权是参与管理权,而不是请求权,故公司的异议对瑕疵出资股东行使知情权并不构成抗辩权的行使。因此,股东尚未出资或尚未完全出资的,可依法补足,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因此而剥夺其作为股东最
    2023-06-05
    379人看过
  • 股东趋势会影响其他股东吗?
    1、股权继承的障碍在实践中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存在着许多障碍。首先,《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但未明确规定由于多位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使得股东人数突破50人上限的法律后果。其次,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因此存在身故股东继承人由于特殊身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风险。2、股权继承的隐患即使股权被继承,对于其他股东而言也往往存在着很大隐患。存在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虽然持股比例并未发生变化,但是在按股东人数的投票表决中,投票表决的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同时,股份可能会落到其完全不胜任股东的继承人手中,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身故股东的继承人能否获得利益、可以获得多少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继承人是外籍,那么将造成公司变成一家合资公司,形成额外的审批义务与可能的经营范围的限制。3、股权转让的隐患
    2023-06-24
    157人看过
  • 瑕疵出资影响股东资格吗
    瑕疵出资即是指公司在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未按照章程及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广义的瑕疵出资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出资后抽逃出资等典型形态,亦包括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赃款/物出资等特殊形态。其中,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又包括承诺出资的财产价值不足、承诺出资的财产已交付给公司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承诺出资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等具体形态。法律并不要求股东出资与股东资格必然相联系,甚至说法律允许股东出资与取得股东资格相分离。股东出资只是股东资格认定的标准之一,并不是唯一证据,甚至不是主要证据。实际出资是股东享有权利的基础,未实际出资并不一定不具有股东资格。律师补充:股东资格是出资者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定股东资格,无论对于投资者还是对于公司和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影响股东资格的各种实质和形式因素。实
    2023-05-06
    336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可否减资
    股东虚假出资该公司可以减资。一、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一)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违法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
    2023-02-25
    447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影响
    股东出资行为是一种以协议或公司章程为纽带的契约行为。出资瑕疵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以建立公司或增加公司资本,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行为的契约性表现为设立人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或公司章程。当股东违反他们订立的协议或章程时,就会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
    2023-07-07
    151人看过
  • 不出资是否影响股东权益?
    不出资占有股份是违法的。公司股东不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父母出资买房子是不是借款?父母出资买房款一般不是借款。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为借款,也没用证据证明是借款的,一般认定为赠与。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2023-07-03
    56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能行使权利吗
    一、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能行使权利吗对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能行使权利,但会受限制。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这意味着,若股东未足额出资,其分红和优先认缴的权利将受到限制,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的比例行使。2.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完全依赖于出资到位,但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要求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当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二、瑕疵股权受让方的责任在股权转让中,若受让方明知股权存在瑕疵而仍然受让,受让方是否应当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取决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时是否对瑕疵情况有所了解并予以确认。1.如果受让方在明知股权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受让,并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此予以确认,那么受让方应当继受资本充实的义务。2.这是因为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已经接受了股权的瑕疵情况,并对此进行了确认,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未足额出资股东的
    2024-07-17
    468人看过
  • “挂名股东”不能行使股东权利
    网友咨询:我是一名退休老人。前不久,我的女婿注册了一家服饰有限公司。女婿说,出于工商登记中的人数需要,让我出资30万元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实际上这个钱是女婿自己出的,而且我也从未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请问我这个挂名股东能行使对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参与分红等股东的权利吗?将来可能需要为该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吗?律师答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五十人以下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另外,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叶先生所说的情况看,他实际上并没有拿钱出来进行出资,而是由其女婿出钱,作为股东的权益实际也应归为其女婿所有,如果该公司的股东不止两个,其名为股东实际只是代持股份而已,所以并不享有实际股东权益,即算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查询并参与分红,也只能是一种代理行为,所
    2023-06-09
    48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类型和数量,股东的概念是对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股息的个人或单... 更多>

    #股东权利
    相关咨询
    • 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的影响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3
      1、按照司法实践,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影响其股东资格。 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载明,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就取得了股东资格,且这种取得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 2、《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可知,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原则上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虚假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
    • 股权质押影响股东行使权利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3
      股权质押的,会影响股东行使转让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出质人将股权质押后,不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协议,约定可以转让的,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人将股权转让后,应当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将款项
    • 股东瑕疵能否影响股东行使权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是否具备股东资格为前提的,而非以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为前提,瑕疵出资并不必然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但是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怎么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4
      按照司法实践,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影响其股东资格。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载明,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就取得了股东资格,且这种取得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可知,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原则上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虚假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行使上
    • 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
      股东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权利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