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被拆迁如何确认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1:32:18 108 人看过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可以直接到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顺利确权拆迁房屋纠纷
    拆迁房子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来确权。有以下几种取得方式。1、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
    2023-07-06
    395人看过
  • 房屋确权后拆迁如何算补偿
    一、房屋确权后拆迁如何算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二、拆迁中出现房屋纠纷怎么办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
    2024-01-07
    345人看过
  • 房屋拆迁产权确认:确认权益归属的步骤和途径?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可以直接到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房屋拆迁产权确认:确认权益归属的步骤和途径?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委托律师打官司应注意哪些事项(1)要
    2023-12-12
    253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产权如何拆迁
    法律综合知识
    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
    2024-05-03
    436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已拆迁可否起诉确权
    一、民法典房屋已拆迁可否起诉确权1.房屋已经拆迁,但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房屋确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程序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2023-04-12
    299人看过
  • 房屋已垮如何补偿拆迁费
    房屋已经倒塌,对倒塌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对倒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的价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
    2023-04-06
    400人看过
  • 已抵押房产确权如何确权
    一般可以通过买卖双方向银行提出来进行房屋产权变更以及确权。买卖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然后前往银行出示这份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可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先要获得银行的允许,要是银行允许产权变更,那么贷款人会从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此一来,银行出借房产证,接着买卖双方带着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一些重要的必要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最后顺利过户确权。法院能否对已抵押房产确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收藏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
    2023-02-19
    223人看过
  • 民法典拆迁时如何对房屋确权
    一、民法典拆迁时如何对房屋确权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2023-06-17
    296人看过
  • 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认定被拆房面积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4-04-20
    389人看过
  • 房子产权双方共有,如何确认其能否被强制拆迁?
    个人产权的住房不能被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产权证已注销能否异议登记房屋产权证明已经注销,如果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注销登记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
    2023-07-03
    225人看过
  • 合资购房,房屋产权如何确认?
    网友咨询:去年初,马先生与田小姐确定婚姻关系后,决定购买一户两居室婚房。经联系中介选中一套价格为52万元的二手房。筹集房款时,马先生自己拿出积蓄10万元,田小姐支付了5万元,马先生的父母资助了25万元,余款12万元经双方协商决定贷款解决。因马先生没有住房公积金,便以田小姐的名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此,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时,房产证上落的是田小姐的名字。可就在此时,双方因布置新房发生矛盾,最终导致分手。马先生提出应将房子更名给自己,田小姐却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没有必要归还。请问:该房屋应如何处置?律师回复:房屋产权登记一般系证明权利人的外部表现形态,但不是唯一凭证,双方当事人对权属出现争议时,应根据客观真实情况来综合确定。马先生与田小姐确定恋爱关系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就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双方所占份额多少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计算。其中,马先生父母出资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6-10
    446人看过
  • 房屋产权确认证明如何开
    房屋产权确认证明要去当地房产局开。房屋产权确认证明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房产局档案科申请查询,申请人为单身的须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查询结果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每出具一份房产证明结果需要30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024-08-06
    303人看过
  • 被确认为拆迁的房屋能否出租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会有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不能办理户籍登记,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但房屋租赁是可以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价值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2023-08-17
    438人看过
  • 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
    一、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2023-04-19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屋和商用房屋的产权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
      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
    • 房屋拆迁如何确认房屋面积,如何划分面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1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
    • 房屋征收前,建筑物的拆迁权是否应当确认被拆迁房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一)由未经登记建筑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资料,填写《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和处理申请表》,并承诺对申请事项和相关证据承担法律责任;(二)未经登记的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等部门核实情况并如实出具书面核实证明;(三)市、县(市)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的,由市、县(
    • 请问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如何确定产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
    • 拆迁补偿中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十二、关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