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税条例全文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具体内容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我国法律上对土地使用税的交纳情况以及相关事项就是以上这些,该税的交纳需要由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向政府进行申报处理,在具体的交纳时,可以咨询是否存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是多少
284人看过
-
黑龙江省土地使用税实施暂行条例细则
459人看过
-
新《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后调查报告
449人看过
-
建筑行业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金额是多少
32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例全文的内容
123人看过
-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实施条例和办法
296人看过
-
2018年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计算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1、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纳税人上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当年的6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下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缴纳。 2、按房产原值计缴的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纳税人上半年应纳房产税在当年的6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下半年应纳房产税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缴纳。 3、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取得租金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是否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企业指的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依据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
-
城市土地使用税实施实行什么税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4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暂行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