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可享受多长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8:32:24 294 人看过

一、工资待遇可享受多长时间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一般可享受十二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有哪些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在工伤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到原工资福利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遇,但是可以享受的具体期限是有限的,一般该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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