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23:50 62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要国务院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批复流程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征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地和供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土地确权过程需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谁来确权?怎么确权?有哪些步骤?土地确权过程需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农村土地谁来确权?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怎么确权?有哪些步骤?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土地确权过程
    2023-05-05
    65人看过
  • 征地拆迁,征地方应当遵循的规则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的程序规则内行使职权。在明律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征收方在征收拆迁中,必须要遵守的三条规则:一、严禁暴力非法强拆征收拆迁,不管补偿高低,都应仅限于物质层面的交易行为,而不能涉及到人身伤害。但在实践中,因征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伤亡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些伤亡主要集中在征收方对被征收人房屋的非法强拆阶段。比如偷拆、误拆、暴力拆等。被征收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屋,不可避免的会与征收方产生直接肢体冲突,由此带来伤亡成了必
    2023-04-18
    288人看过
  • 通辑令在发布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缉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二、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三、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四、通缉令中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五、通缉令发出后,如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日
    2023-06-03
    15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何走
    一、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何走1、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
    2023-06-16
    293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哪些原则
    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的原则有: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农村征地补偿原则是什么?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是: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
    2023-08-08
    269人看过
  • 侦查终结应当遵循的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作结案报告。侦查终结是刑事侦查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并取得了充分、确实的证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不需要继续侦查时,侦查工作即告终结。侦查终结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的一种诉讼活动。凡案件经过侦查而具备侦查终结条件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2、侦查终结案件的审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3、整理和移送案卷。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技术侦查获取的材料,需要作为证据公开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4、移
    2023-06-01
    1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应遵循哪些程序
    (1)股权转让合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一般而言,转让人(原股东)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公司内部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经公司内部登记机关同意,并记入股东名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05-07
    497人看过
  • 土地征收要遵守什么程序?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1、发布征地通告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2、征询村民意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5、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
    2023-04-16
    218人看过
  •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1、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传统发展观引发了环境恶化、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等严重的问题。人们痛定思痛,开始寻求新的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由此产生。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人和自然协调发展阶段。1987年,当时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可持续发展较为准确的定义,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的能力构成危害。此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是针对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呼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合理利用资源。(2)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发展阶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系统地论及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将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不可分割的结合在一起。[⑧]可持续发展概念所包含的范围大为扩大,对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到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3)经济社会和人的
    2023-06-10
    21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并且在某些地区耕地又浪费严重。随着人口的逐年增长,耕地将继续减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要做到这一要求,必须坚持:1,加强规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2,要优先利用荒地,非农业用地,尽量不用耕地3,要优先利用劣地,尽量不用良田4,加大土地监察和土地违法行为地打击力度,切实制止乱占耕地地滥用土地行为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地原则。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不但因为征用土地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而且因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国的最高利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私人行使权利不得文违背社会公共利
    2023-03-24
    149人看过
  • 奉贤区农村土地征地程序主要有哪些?
    你好,征地工作程序主要有: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如果当地政府没有按以上程序征地,属于程序瑕疵,你们可以去复议或者诉讼。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1、承租方与农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2、农户向村提出流转要求,经村委会备案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农经站)。3、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农经站)在对承租人的实力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指导流转双方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流转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如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
    2023-08-08
    2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遵循怎样的规则
    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保持稳定,兼顾发展。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处置等权利,强化物权登记管理。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更不能打乱重分、另起灶炉。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利于农村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纠纷和隐患。(2)确地为主,分类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坚持以“确地”为主。既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又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对权属清晰的先确权,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政策方面一时把握不准、研究不透的,保持现状,留待后期处理。
    2023-05-04
    421人看过
  • 土地征收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如下: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一、济南市拆迁补偿标准一览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
    2023-06-21
    374人看过
  • 征地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1、首先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2、由国土资源部门拟确认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这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这是法律中规定的组织征地听证的程序。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
    2023-07-0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辞职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8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 建设土地的承包一般应遵循哪些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8
      1、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 2、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
    • 农村征收土地应当怎样征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如下: 1、根据规定,就拟征收的土地的类型及面积,向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申请批准; 2、批准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 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6
      (一)在资格条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证人的资格要求只是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 (二)在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证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这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法院指派或聘任,亦不能随意替换而鉴定人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从事鉴定活动是受法院
    • 土地被征收,商洛农村土地征地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