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及其权利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53:07 470 人看过

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受益人的利益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人。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并且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受托人的权利

①管理信托财产,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②获得报酬的权利。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的,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作出补充约定;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不得收取报酬。③费用和损失的补偿请求权。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④受托人请求辞任的权利。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2)受托人应承担的义务

①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②忠实义务。受托人除依照信托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人信托财产。③分别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独立信托财产为保障受益人权益所必需,同时也将促使受托人谨慎、忠实地履行其管理职责。④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⑤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同一信托中两个以上的受托人为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⑥受托人保存记录、报告以及保密的义务。⑦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是受托人最基本的义务之一,是实现信托目的的要求。⑧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时填补损失、恢复原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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