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能做为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6:10:34 96 人看过

最高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了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认可了电子证据,在案件的实际操作审理中,经常也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短信、微信聊天截图等作为证据。但是这类证据容易被修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作为证据使用。

1、通过鉴定认定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证明力。手机短信本身就具有容易灭失的特性。短信非常容易由于手机持有者的失误操作被删除或者被利害关系人出于自身考虑而恶意删除信息。手机短信在技术上也有一些漏洞:手机服务提供商的平台数据安全性不稳定,很可能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数据就被篡改。基于以上因素,手机短信要想作为证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这,有必须说到数据修复的技术。通过鉴定机构进行数据的修复工作,可以保障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同时,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得到提高。通过鉴定报告,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报告内容深入了解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和程度,为司法机关提供有效的判定依据。

2、通过推定认定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证明力。某些手机可以轻易地修改短信内容,从而使得短信的真伪难以辨别。通常做法是很少用司法鉴定的方法进行的,而是采用一种比较间接的方式——推定认定。这是法官在已知的事实基础中,通过其他事实的推理得出另一种事实是否存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法官确信的事实即可作为真实,进而成为证据。

3、手机短信之类的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手机短信的证明力。短信、录音、视频等资料不可单独作为案件的依据,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审查确定会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应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判断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取证环节的完整性以及证据形式,都是要考察的方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手机短信在民间借贷中能否被采纳为证据?
    判断民间借贷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采用,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1、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3、证据的合法性。民间借贷证据清单1.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3.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民间借贷行为的答辩处理和证据认定情况,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纠纷事项的,是需要严格按照借贷的具体经济数额大小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对有关事项进行认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
    2023-07-20
    393人看过
  • 都是短信惹的祸,离婚时杨某某的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
    随着科技的发达,手机的普及,很多人闹离婚,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时都会留意手机短信,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但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呢?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证据形式。然而,手机短信并不属于这七种证据形式之一,但是这蓑不表明它不可以作为证据。事实上,随着科技的发达,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邮件等电子资料日益普及,从而导致了电子邮件等新型证据在实践中得到认可。案例杨某某,男,居住在沈阳某小区。2006年1月,杨某某与谈了2年的女朋友赵某某正式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不过,近日赵某某和杨某某的关系闹僵了。两人关系闹僵的源头是杨某某手机中的短信。2008年5月的一个周末,杨某某在卫生间洗澡,手机放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老婆赵某某就在茶几边上的沙发上坐着看电视。突然,杨某某的手机提示有短信,赵某某没有多想,就
    2023-03-15
    135人看过
  • 手机短信证据怎么保全
    由于手机的存储容量过小以及使用者的不当操作,短信息可能会自然泯灭或人为毁灭,且事后难以重现。因此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并妥善保管,以使法院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采取勘验及制作笔录的方法,将短信息的内容固定下来。对文字短信,可以制作笔录;对彩信,可以进行拍照或与电脑联机打印。但在保全时,均应标明短信来源手机和接收手机的号码及发送和接收时间,必要时,应提供详细的短信清单佐证。在庭审质证时,应出示原手机供对方当事人质证。除此之外,通过公证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保全效果。离婚手机短信证据的效力如何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023-08-05
    244人看过
  •  出轨时如何利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
    这段内容讲述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条件,需要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且内容固定,并提供公证处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法院审理案件时,符合这些条件的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短信可以被视为有效证据,则符合以下条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如 何 确 保 手 机 短 信 不 被 删 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手机短信可以被视为一种电子数据。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电子数据享有法律保护,未经得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因此,为了确保手机短信不被删除,用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登录手
    2023-09-06
    157人看过
  •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认定民间借贷事实的证据
    一、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认定民间借贷事实的证据1、手机短信能作为认定民间借贷事实的证据,但该短信必须是真实的、客观的、与案件相关的,并且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当事人要认定民间借贷事实,还可以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证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有哪些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
    2023-06-14
    431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手机短信证据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023-06-11
    79人看过
  • 手机短信,录音与电子邮件能否当做诉讼证据使用
    手机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网页证据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吗?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手机短信、录音与电子邮件能否当做诉讼证据使用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以手机短信为例,其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经过法
    2023-06-03
    286人看过
  • 手机短信作为诉讼案件证据是否可靠
    在目前运用的电子证据中,短信要作为证据可以被采信,但是效力的确定非常困难,也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原因如下:一是法院没有权利从通讯商处调阅短信内容,二是由于手机号码没有实名制度,短信清单只能证明某个号码发出了短信,但不能证明该短信是某个特定人发送的。实践中,当事人在利用手机短信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2、要证明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3、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所有证据保持一致,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就比较容易达到证明事实存在的效果。4、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以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将短信内容固定下来。为避免手机短信灭失,故
    2023-06-01
    423人看过
  • 手机短信可以短信证明外遇吗
    是的,手机短信本身可以作为证据,但关键是证据能否证明要证明的问题,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是否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在举证时,往往要考虑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有证明效力,证据是否与要证明的事项有关。作为法庭证据,手机短信需要证明其真实性。推荐将手机及上述短信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要求对手机上的短信内容进行公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和职权,并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法国最高法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近日,法国最高法院在一项离婚诉讼案中做出裁决: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离婚证据。这一裁决推翻了2007年法国里昂一家法院认定用手机短信作证据侵犯当事人隐私的裁定。不过,也有法国媒体指出,虽然
    2023-08-06
    77人看过
  •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成为离婚证据使用么
    手机短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1、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3、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例如,一方拍摄的另一方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的,是合法的,一般会被采纳;如果是闯入第三者住处或闯入宾馆房间拍摄的,不但不会被采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一、老婆出轨取证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
    2023-03-10
    422人看过
  • 手机短信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还款的证据
    一、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赵*麟向阂*安借款5000元,出具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1年12月。2012年4月,阂*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赵*麟借款一直未还,自己几次向其索要,赵*麟均借故推脱,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麟归还借款。阂*安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借条一张作为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赵*麟答辫称:借款已于2005年春节期间偿还。由于阂*安称借条不在身边,当时未取回借条。事后,两人因故发生冲突,闺*安为报复自己,以借条为据,要求自己重新偿还借款。赵*麟当庭展示了手机上储存的阂*安发送的短信,内容为:“借条尚未取回,过两天给你。放心,账已清,我不会再向你要了!”二、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证据形式开始出现并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应用。手机短信息就是其中之一。所谓手机短信息,是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一种通过电信运营商的信号网络进行传输的数字化
    2023-04-27
    436人看过
  • 贩毒者的短信能作为贩毒证据吗
    一、贩毒者的短信能作为贩毒证据吗贩卖毒品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二、贩毒案件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1、口供之外与毒品有关联的物证的收集不到位。贩毒案件多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知悉案情的人少,易形成孤证,有些侦查人员在缴获了毒品固定供述后不再去收集手机、指纹等物证,一旦被告人翻供,侦查部门很难再补充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导致指控证据不足。2、忽视收集印证言词证据的证据。对被告人供述中陈述的与贩毒的事实相关的人员的证言、物证、书证未及时收集加以
    2023-04-16
    364人看过
  • 离婚手机短信证据有哪些效力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到手机短信,因每一个手机号码均对应一个唯一用户,手机短信的收发只能在特定的两个手机号码间进行,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两个特定的手机号码间的短信收发,可认定为两个特定的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信行为;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应当程序合法(指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或提取方法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合法、主体合法(主要针对人证而言)。对于手机短信的来源,严格来说应推定审查以下内容:(1)手机短信证据是否是客观真实的存在
    2023-03-09
    197人看过
  • 手机短信在法律中的证据价值
    手机短信等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是,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作为证据的手机短信、截图等内容很容易遭到他人的篡改,所以在提交此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院会对手机短信的三个性质进行核实:1、对短信的发件人、收件人的姓名、手机号、发送接收的时间进行审查,对于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也会进行审查;2、对于短信储存的位置是否发生变化进行审查,且需要注意发出的信息是否依然保存在发件箱里;3、对于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审查,与其他提交的证据是否存在矛盾性,且与需要证实的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4、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向电信局申请鉴定或者协助调查。使用手机短信造谣有什么处罚1.承担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有关规定,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责任。2.承担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
    2023-08-16
    414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等能作为证据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能不能以手机短信为证据作为出轨的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4
      一、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 手机短信内容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使用,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继续使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无论是哪一类证据均应当具备客观、关联及合法三大性能。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
    •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4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所谓证据,是指依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定,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手机短信只要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
    • 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有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