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标的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03:16 357 人看过

一、提存公证标的物有哪些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

5、其他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二、公证提存费用怎么收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当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提存费主要包括:提存公证费、提存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

三、公证提存的性质有哪些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

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能够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或提存人设定的其它条件成就时,由法定提存机关转交给受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人相关文章
  • 提存公证由何地公证处管辖有哪些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2024-04-22
    168人看过
  • 公证处应予以提存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可知,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一)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二)提存之债真实、合法;(三)符合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条件;(四)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一、提存有哪些法律后果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二、离婚怎么规定对方偿还债务是否归还本人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承担的债务,应该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另方担心债权人主张自己承担还
    2023-02-13
    342人看过
  • 什么是标的物存提?
    标的物提存,从法律上来讲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通俗一点讲,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
    2023-07-05
    478人看过
  • 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提存申请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一)申请人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二)具有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情况;(三)申请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四)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基本齐全。公证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公证处不办理提存要怎么办如果公证处不办理提存,债务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了。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1、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2、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
    2023-04-17
    398人看过
  • 什么叫提存标的物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提存标的物提存标的,亦称“提存物”。债务人依债务的规定应当给付之标的物。应以适宜保管为限。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二、提存标的物损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三、可以提存标的物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2023-12-23
    484人看过
  • 物的提存是谁提存
    公证机关是有权办理提存的机关,但不能因此认为公证机关是办理提存的唯一机关,人民法院也应作为提存机关,这是因为尽管提存未必与诉讼必然关联,但提存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人民法院一直处理大量的债权债务纠纷,更有能力胜任该工作,且提存在许多情况下是由于债权人的拒绝履行而发生的,债权人出于种种原因会对提存提出异议,债权人也拥有程序法上的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涉及提存的债的关系引起诉讼也就在所难免。另外,在双务合同中,由于双方互为对待给付,在一方债务人由于对方的原因而难以履行义务时,进行提存可以使其债务归于消灭,但实施提存的债务人在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时,若遭对方拒绝,也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提存和双方的争讼均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就便于查明事实,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有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从司法实践的情况看,有的人民法院已开始办理提存事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提存的程序是怎
    2023-02-21
    107人看过
  • 取回提存物的条件与限制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提存仅是消灭债务的措施,在双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才能终止。有时,债务人虽然将标的物提存,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但与其互负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并未履行对待给付的义务。为避免先行履行可能发生的风险,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可以对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的行为附条件,即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的,提存部门应当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一、提存期间风险、孳息和提存费用由谁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关于提存费用的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
    2023-02-07
    448人看过
  • 关于提存货物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提存成立及提存对债务人效力】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第五百七十二条【提存通知】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第五百七十三条【提存对债权人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023-03-06
    289人看过
  •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什么
    债务人提存步骤如下:1.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公证处收到申请后,通过询问申请人和初审,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审查。4.公证处作出可以提存或不可以提存的决定。5.进行提存公告及通知。《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什么?陷入法律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专业律师:你的法律救星!你是否曾在法律困境中束手无策,无所适从?别担心!专长律师就是为了解救你而存在的!
    2023-12-07
    157人看过
  • 提存的条件主要有哪些,可以提存的情形有哪些
    一、提存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提存主要有以下两个条件:1.须发生阻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原因。在各国法律中,一般都对提存的法定原则作出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已提出的给付拒不受领或不能受领时,应负迟延责任,债务人可将给付提存,这为罗马法以来得为提存的主要原因之一。2.提存的标的物须是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应当给付的物且适于提存。二、可以提存的情形有哪些可以提存的情形是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能够接受履行,却无理由的不予受领。构成拒绝受领的正当理由可以是:1.债权人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2.债权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意外情况,无法受领。3.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与合同约定根本不符,比如购买的是造纸原料,运来的却是垃圾。4.债务人迟延交付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合同被解除、被确认无效等等。如果债权
    2023-05-06
    99人看过
  • 办理提存公证需哪些材料
    提存机关应具有市场中介组织的性质。提存行为的发生是以提存人与提存机关订立特殊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作为基础的,这种合同虽具有公法性质,但不应涉及行政管理等国家权力。提存机关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介入债权人、债务人或保证人之间的。银行也不应成为提存机关。因为银行没有担负提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商业银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经营货币业务的企业不能成为提存机关是显而易见的。申请办理提存业务,当事人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2、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帐、汇款方
    2023-04-26
    206人看过
  • 提存公证需解决哪些问题
    刘-飞与王-安是好朋友,两人合伙承包工程。2003年5月两人在天津市东丽区承包一工程项目(简称东丽工程项目),因刘-飞负责沙石料的采购所以与供料商张-伟很熟,在结算沙石料货款时,王-安认为刘-飞与张-伟串通算计自己,导致与张-伟的沙石料货款无法结算。后张-伟起诉刘-飞、王-安,庭审中刘-飞陈述明显有利于张-伟,这更使王-安相信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东丽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结束后,发包单位向刘-飞、王-安两人支付了160万元的工程款,因上述矛盾两人一直未对如何分配160万元的工程款达成协议,因两人合伙承包的工程还未结束,所以无法通过诉讼解决矛盾;不通过诉讼解决,这笔钱放在谁手谁都不放心。在双方律师的建议下,两人来到公证处,公证员听了两人上述陈述之后,向刘-飞、王-安建议办理协议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
    2023-06-13
    473人看过
  • 标的物提存怎么操作
    一、标的物提存怎么操作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由此可见,按照《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因债权
    2023-05-06
    440人看过
  • 标的物提存后,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提存后,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人可以拿回提存物吗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承担。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
    2023-07-24
    28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人
    词条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遗嘱人
    相关咨询
    • 规定标的物提存是提存到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看规定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标的物的提存条件都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
      标的物的提存条件都有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若是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一般物品提存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3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 提存的要件有哪些提存的方法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30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 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