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转包他人有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17:59 63 人看过

承包人非法低价转包工程的,转包工程无效。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接受转包方和转包房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

违法分包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包括: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2、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

3、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转包是承包人承揽工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将该工程转让于第三人的行为,包括: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转包相关文章
  • 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一、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所谓数人侵权中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个侵权人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以及聚合的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各个侵权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
    2023-04-14
    184人看过
  • 交通肇事车上其他人有连带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车上其他人有连带责任吗一般乘车人是无责任的,具体以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二、交通肇事逃逸认定8种情形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2023-04-19
    109人看过
  • 非法转租房屋,承租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应当对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非法转租房屋有什么责任1、如果承租人转租的期限在他的租期内,而合同约定不得转租,那么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租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依然可以使用租赁物。2、如果承租人的出租期限超过自己所租期限,那么他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对原出租人不产生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无效,出租人可以要求恢房屋原状态,出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2023-08-18
    237人看过
  • 法人犯法,监事会有连带责任吗
    我们需要着重探讨一下监事的责任问题。您知道吗?监事是否有相应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本人是否实际参与其中。在未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监事是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然而,对于可能出现的失职行为,我们仍然需要进行必要的追究。总的来说,监事会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在于提供有效的监督及发展策略建议。在监事会真正做到尽职尽责的前提下,即使董事长出现了违法行为,也并非一定会导致监事会需对此负责。但是,若监事会因为过失或者疏忽而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责,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挑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面临具体问题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理解与指导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2024-08-10
    284人看过
  • 违法转包人拖欠工钱承包人连带担责
    【基本案情】2010年,临沭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化肥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后,将工程交给陈某施工,陈某又将该工程的支壳子施工分包给杨某。去年2月,杨某施工完毕,陈某给杨某出具欠条。后杨某多次催要未果,去年底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和建筑公司偿还拖欠的施工费。承包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后违法转包、转包人又分包,分包人干完活却没拿到施工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对该债务要负责吗?【律师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建筑公司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陈某,杨某为分包人,也为部分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作为承包人,建筑公司对上述欠款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04-29
    233人看过
  • 教唆他人侵权的承担连带责任吗
    1、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补充:1、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2、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
    2023-05-06
    94人看过
  • 公司非法集资,业务员有连带责任吗
    偿还责任由公司承担,业务员个人不承担。如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业务员存在下列情形的,需承担责任。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注意问题(一)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一定是共同被告,这是由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特点所决定。对于有些判决判令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若不是诉讼主体确定有误,便是实体处理不当。(二)处理连带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判决对于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应先查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只能判决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保证范围也应予以明确。对于合伙(
    2023-04-17
    349人看过
  • 承包商违法转包、分包需承担工资连带清偿责任吗
    是的。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工资清偿连带责任。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中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于此种用工主体责任,上海市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1年第3期)中就明确了:“一般而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直接对外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也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故建筑施工、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因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故应由其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2023-06-15
    138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几个人,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区别
    一、连带责任是几个人连带责任人的人数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二、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区别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区别有: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
    2023-07-01
    335人看过
  • 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连带责任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连带责任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连带责任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连带责任
    2021-11-23
    425人看过
  • 转包的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一、建设工程转包的认定通过合同将建筑工程的全部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是最典型的转包形式。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转包都如典型的模式一样容易辨认,它存在更多的变形。第一是把工程拆分成多块,分别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最终的效果也是实现了将全部工程转出给其他方。第二是虽然不存在明显可认定为转包的合同,但是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也应当认定为转包。第三,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由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采购的,法律上也认定为分包。最后,建筑施工企业不通过合同,而是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也属于转包。(参照四川省高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6-07
    32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法定责任
    保证人的辩解意见能否得到法院支持?2005年7月20日,某银行胜利支行与风景车厢厂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车厢厂向胜利支行借款153万元,期限自2005年7月20日至2006年7月19日,利率为月息5.115‰,按月结息,车厢厂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从逾期之日按合同载明利率水平加收30%计收利息。同日,胜利支行与坚固水泥厂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胜利支行与风景车厢厂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坚固水泥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合同签订后,胜利支行按约发放了借款。借款到期后,风景车厢厂未归还借款本金及自2006年9月21日至今的利息,坚固水泥厂也未履行保证责任。胜利支行诉至法院,要求风景车厢厂与坚固水泥厂归还借款本金153万元,支付自2006年9月21日至款付清之日止
    2023-06-15
    175人看过
  • 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一人公司是公司法的新增内容,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放宽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公司的相对方考虑,以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况,从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原因也很明显,只有股东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如果要让债权人在难以了解详细公司的情况下来承担举证责任就非常之困难了。这也就要求一人公司在平时要尽到足够的谨慎和注意义务,需要有明确、完善的财务记录和相关材料。一、股东需要还公司的债务吗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二、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
    2023-03-29
    318人看过
  • 房屋转租要负连带责任吗
    房屋转租负连带责任。法律规定,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房屋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对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如果二房东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2024-04-24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可能会带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 更多>

    #工程转包
    相关咨询
    • 工程转包违法连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6
      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确定方式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债权人并非连带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
    • 法律对连带债务人和非连带责任人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4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
    • 连带债权人有没有法定连带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
    • 刑事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1、刑事责任没有连带关系,刑事案件讲究“罪刑一致”,没有连带的说法,有可能负连带责任的仅限于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2、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对民事赔偿有连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