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中的精神赔偿问题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02:01 254 人看过

可以。对精神损害以物质的方式进行赔偿,是加强人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免于刑事处罚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判决,不属于司法机关错拘错判,所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情形有: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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