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8:03:47 469 人看过

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一、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如下:

1、房地产抵押原则上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对于动产等其他财产,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成立,但抵押权尚未成立。

二、民法典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就在于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登记?(1)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2023-04-13
    298人看过
  • 杭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
    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为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手续规范,抵押双方就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抵押登记之前,未申请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手续且未领取过预售证;若在抵押期间因地上建筑物引起的纠纷或因闲置土地处置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抵押当事人双方承担全部责任。年月日抵押权人(盖章):年月日温馨提示:回复关键词可查询不动产登记进度
    2023-05-30
    158人看过
  • 已有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是否有抵押价值?
    可以。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
    2023-07-06
    413人看过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抵押的效力规定如下:(1)、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2)、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条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
    2023-03-17
    296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
    一、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村委会无权单独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二、怎样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60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
    2023-05-06
    484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没有抵押权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没有抵押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抵押权。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抵押财产范围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一个行政许可证明,其的作用只是征收当事人有建设用地的权利,但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设立抵押。二、如何设立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应当注册被担保的主债务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等)、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事项。三、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
    2023-06-19
    67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吗
    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审批同意,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签定交易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一、房子是集体产权能买吗集体产权的房子不能买,主要原因如下:1、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2、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风险有: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集体产权房外售是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不予保护。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因素,村民对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外售是违法行为,出卖人有权要回房子。3、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商品房购买者受完全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拆迁补偿不归购房者,目前,我国未对拆迁房屋而给予承租人补偿的
    2023-02-08
    468人看过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吗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要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要性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分层次利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适应土地利用由平面趋向立体化发展的趋势,增加土地分层利用的效用,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地上权中规定空间利用的问题,有的国家和地区单行法中也涉及空间利用权的内容,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上下空间的
    2023-08-18
    438人看过
  • 买的房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吗?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范围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
    2023-06-24
    7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吗
    一、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吗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流转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出让金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支付出让金应当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目前,在其他法律中主要规定了在两类情况下,权利人应当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1.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采用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应当支付出让金等费用。2.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通过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补交出让金。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期限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
    2023-05-06
    32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处理
    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才能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实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践中要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因此,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虽然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仍可以将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处分后,由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行使权利。供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法律后果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会产生分属不同权利人的两个或者多个用益物权,地役权在转让后的供役地的各个部分上继续存在。例如,甲地在乙地设立有取水地役权,而后乙地分割为丙、丁两块地,如果丙、丁都涉
    2023-07-31
    4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更名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国土资源部昨天发布了新修改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并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有规定相比,工业用地也纳入了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范围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改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2年,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而与此前的规章相比,昨天发布的规章最大的改变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名称,一律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为了保证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公平,昨天发布的《规定》还要求,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两天。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
    2023-06-08
    325人看过
  • 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同时也规定了某些情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应按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金融改革紧密衔接的原则,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进行。《办法》明确,在试点地区,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15个市(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要求,中国银监会会同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人大
    2023-06-05
    297人看过
  • 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划拨取得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律师补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
    2023-05-06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被使用权人代为将建设用地抵押给房产可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房地产抵押权可以和建设用地一起使用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向银行贷款或者进行其他事项时,有权依法将自己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 专用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合同可以抵押产权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出让手续、补缴或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转让、出租、抵押。
    • 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在建的房子算一并抵押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9
      律师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其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