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外企对话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22:54 355 人看过

2011-01-17

1月12日,广东中山广言堂,室内温暖如春。主席台后湛蓝色背景板,“内港澳海关与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对话会”大字标题上方,印着三地海关关徽图案。位于会场的后半部分,多个负责同声传译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

上午9点,对话会如约拉开帷幕。这是海关总署、香港海关、澳门海关联合与外资企业开展的大规模知识产权保护对话活动。这也是海关总署第6次与业界的大型对话,还首次邀请了各国驻华使领馆的海关专员和知识产权专员、中国美国商会、欧盟中国商会代表等参加。

海关总署政法司司长孟杨就“海关总署开展专项行动的方案”、“全国海关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海关总署2011年保护知识产权的新举措”三方面内容作了介绍。既通报了外商感兴趣的情况,也就2011年的打算向外商问计。孟杨说:“在年初举行海关与业界对话会,不仅使业界能尽早了解海关在新的一年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新举措,以便规划自身配合支持海关执法的措施,而且也使海关能有机会聆听业界对海关在未来一年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海关的决策更加科学完善。实践证明,新年对话会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海关执法的知情权,而且也使海关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

来自香港海关助理关长谭耀强、澳门海关知识产权厅厅长郑健聪对对话会兴趣浓厚。谭耀强说,作为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唯一机关,香港海关将着力提升打击跨境侵权活动的水平。郑健聪则表示当前三地人员往来更加频繁,货物的流动大大增加,三地海关共商良策,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面对挑战,很有必要。

“海关为保护知识产权付出巨大的努力,对此我们充满了感激之情。”上午11点10分,日本振兴贸易机构参会代表谷山稔男和小迟清仁表达了共同的心声。“包括海关总署在内的中国各个政府部门为保护知识产权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得到了全世界各国的很高的评价。”小迟清仁说,“我们跟海关总署有定期的沟通机制,并且提供相应的信息,今后希望加强与海关在这方面的合作。”

诺基亚公司代表李亚敏女士,走上讲台,脱口而出了一串数字:2008年265起,2009年255起,2010年311件,这是全国各海关每年查获的侵犯诺基亚品牌的案件数量。她说:“感谢海关总署和各个口岸对于诺基知识产权的保护。”

除了数字,李亚敏还分享了成功的经验:在海关查获侵权货物后,诺基亚能够及时确认。诺基亚还积极加强与海关一线执法关员的沟通。

上午11点20分,对话会进入自由发言时段,企业代表踊跃举手提问,台上三地海关代表详细解答,热烈气息在广言堂洋溢沸腾。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代表陈东荣第一个站起来。他说了一个成功查扣跨境运输侵权货物的案例。“感谢三地海关通过这种协助为我们权利人进行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跨境合作成为执法重点之一。QBPC(中国外商企业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代表张旭律师提问,侵权货物海外被查获,内地的侵权人会被如何处罚?

孟杨回答说,这样的情况下,会向国外海关提出互助,“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海关在边境上会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也希望国外海关跟我们合作。”

在回答日本振兴贸易机构代表小迟清仁希望海关方面向权利人更多提供信息的提问时,孟杨说,海关将通过改进信息系统给业界提供执法方面的信息。“我们会努力。但是我们在这里也有一个请求,海关把信息提供给企业的时候,海关也需要企业的配合。我们希望业界在法定的时间内反馈信息,而不是说看这个案件数量小或是不想处置就置之不理。”孟杨话音刚落,现场马上响起一片理解的掌声。

对话会临近尾声,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站了起来,他是特地连夜冒雨从广州赶到中山的,他对海关的知识产权立法有着浓厚兴趣。

“海关执法的执法面临实践的要求,我们希望全社会更多的关注我们的工作,对于合理化建议,我们愿意真心的接受,去改进我们的工作。”孟杨诚恳地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适用对象
    (1)知识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希望在进出境环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境外市场不被假冒等侵权货物冲击,增加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的掌握,可以有效利用这一法律武器。(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案件处理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情况,可以避免进出口货物侵权而被处以行政处罚,也可以在部分权利人不当行使权利时,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保障自己的利益。(3)外贸代理企业目前由于外贸体制的原因,外贸代理情况较为普遍,代理他人进出口货物的企业。更加应当具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识和常识,否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他人进出口货物的企业是海关代理的相对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为境外客户加工生产各种产品的加工企业加工企业一定要增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意识和相关知识的了解,在接受境外订单时不妨多考虑一下知识产权的问题。从海关执法实践看,查处的出口侵权货物案件中,有
    2023-04-24
    16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件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件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哪些资格条件(一)从目前规定看,能够向海关总署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只能是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即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二)如果某种权利是由多人共有,则其中任何一个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即可,而其他权利人无须再提出申请。(三)根据有关的专门法及司法解释,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特别是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身份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独占许可使用人、排他许可使用人及一般许可使用人等不能申请办理保护备案。由于许多知识
    2023-04-24
    295人看过
  •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
    海关知识产权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二、知识产权的作用是什么(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知识产权法
    2023-04-24
    204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型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所谓主动保护,是指海关履行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责,对进出口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行为主动监控发现和依法查处;而被动保护,则指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确切信息和申请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依法扣留。根据修订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实施主动保护,可以对侵权嫌疑货物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收发货人予以行政处罚;而海关实施被动保护,则只能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由权利人依法提交司法机关处理,海关无权对货物和收发货人进行查处。
    2023-04-24
    249人看过
  • 知识产权寻求海关保护
    美国大片《哈利·波特》今年2月在成都各大影院公映之前,盗版DVD已经在成都街头出现,且价格低于10元。哈利·波特的魔法终无法遏止盗版者的贪婪。近来,我省及国内几家著名家电生产企业出口欧洲的DVD产品,均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而被当地海关扣留,前途未卜。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多地进入了我们的视野。4月26日,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成都海关在春熙路开展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宣传。成都海关法规室官员张仁灏告诉记者,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有增长趋势,四川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亟待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直指出口领域。一段时间以来,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贸易秩序,极大地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据省外经贸厅贸易发展处杨春轩处长介绍,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特别是在国外市场畅销的拳头产品的品种有限,一些国内企业为挤占容量有限的国
    2023-06-05
    124人看过
  •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
    海关知识产权
    (1)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取消了强制备案的要求,但为了更充分地发挥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职能,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2)进出境地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原则是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可以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作出,也可以依职权调查处理。(3)海关调查:在主动保护模式下,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不能认定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
    2023-02-22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一条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
    •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范围: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版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
    •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模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1、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 2、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如何报关?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收发货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海关要求申报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收发货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海关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利人承担的义务有很大的差异。 (一)依申请保护依申请保护,是指海关对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的侵权嫌疑货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不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