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的行为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5:50:10 142 人看过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4、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如果有证据,且犯罪人有可能要逃跑的话,可以先报案。

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以此凭证,持卡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费,接受服务,如到商场、商店购买物品,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享受服务等,而不必支付现金。尔后由信用卡指定消费的地点通常称为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款项,发卡行再从持卡人所存取的款项中扣除有关消费费用。同时,持卡人还可以凭卡到发卡机构指定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典当或抵押。

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一般应包括:(1)在卡片的正面上,应印有信用卡公司设计的图案、公司名称及信用卡名称,并有信用卡专用标志或防伪暗记;(2)用打卡机将信用卡公司的代号、信用卡号码、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内容用凸起的字码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时可用压卡机将这些内容复写在签字单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预留持卡人的签字,用之与签字单上的字体相对较。一般还印有发卡公司诸如限用范围、支付货币种类限定等的简单声明;(3)在背面设置一条磁带,记录持卡人的有关资料与密码,以供电脑终端或自动柜员机鉴别真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银行卡诈骗举报方式
    诈骗举报平台的联系方式有两个:110报警电话和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的初查电话。如果确认对方是骗子或骗子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报案或举报电话号码为110。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展开初查,进行甄别,如果确实涉嫌诈骗,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诈骗举报平台的联系方式:1.如果你确认对方是骗子或骗子公司,请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举报或者报案电话号码110。2、公安机关受理后,就会展开初查,进行甄别,如果确实涉嫌诈骗,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银行卡诈骗会被追究哪些责任?银行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卡诈骗可能会涉及到多种罪名,具体会追究哪些责任取决于犯罪的具体情况。1. 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
    2024-01-18
    419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包含信用卡透支行为?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信用卡,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证。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刑法规定了四种方式,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构成本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
    2023-07-07
    490人看过
  • 识别不同类型的信用卡诈骗行为
    信用卡诈骗的种类有: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自然也是犯罪;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分子捡到遗留的钱包,用钱包里的不别人身份证和信度卡消费。捡钱还是不道德,捡信用卡不还就等官司;3、恶意透支,在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者有能力但拒绝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类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类型如下: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五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以上有效催收三个月后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的是以下六种情形: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2023-07-04
    102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诈骗方式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信用卡欠三万怎么判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先看是否构成恶意透支的情况,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是的话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
    2023-03-13
    14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信用卡诈骗有哪
    一、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信用卡诈骗罪作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
    2023-03-31
    9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有哪些,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包含哪些行为二、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023-02-28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什么叫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触犯信用卡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叫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
    •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
    • 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行为方式,有没有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7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包括: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信用卡。
    • 信用卡诈骗行为有哪些,怎么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9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侵犯的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
    • 女方可以撤销男方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4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主要有两种形式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