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立法遏制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发势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54:17 459 人看过

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劳动争议仍然是中国社会矛盾冲突数量最多的一个方面,领跑社会矛盾冲突排行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多发频发,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数据,前三季度这类大规模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了52起。

专家指出,就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来看,约九成劳动争议是因用人单位未能遵守法定劳动基准造成的。当前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中重要领域单项法律缺位,应尽快出台劳动基准法,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从而有效遏制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发频发势头。

劳动争议领跑社会矛盾排行榜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前三个季度,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52.2万件,涉及劳动者72.1万人,同比分别增长5.6%和11.1%,共审结48.7万件,同比增长3.7%。

进入2008年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各地劳动争议数量呈现井喷态势。劳动报酬争议仍然高居各类案件首位,其中用人单位恶意不发劳动报酬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而加班费、年终奖、福利费等方面争议逐渐增多。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师闫冬博士说。

报告同时显示,由各种劳动争议引发的劳动者群体性事件数量有较大增长,事件焦点主要涉及工资(讨薪)、企业裁员和经济补偿、出租车运营争议、职工保险福利争议等问题。盘点2014年广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东莞最大鞋厂少缴社保致上千员工大罢工、沃尔玛常德店关店解散员工引起劳动纠纷、王茁诉上海家化劳动争议案争议的发生莫不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纠纷密切相关,而这些在我国均属法定劳动基准范围。

法定劳动基准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20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未能遵守法定劳动基准。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坤刚说,如果法定劳动基准得以切实执行,劳动争议数量将减少90%以上。

劳动监察弱化易诱发群体事件

我国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频发,劳动基准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劳动监察弱化是重要原因。李坤刚介绍,劳动基准的执行一是靠工会内部监督,二是靠政府劳动监察的外部监督,但这两种主要监督机制均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工会市场化转型迟迟未能实行,地方化劳动监察囿于地方利益亦遭到弱化,用人单位违法自然难以遏制。在用人单位劳动违法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我国不得已采取个人维权,免费仲裁的办法,让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李坤刚指出,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不积极执行劳动基准法,这种现象有着很深的根源。在分税制下,各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懈怠进行劳动行政执法。哪个地方严格执行劳动基准,就丧失了所谓的良好投资环境,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此外,地方化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削弱了地方执法积极性,各地方主要关心本地居民社会保险,对于外来工社会保险问题则不太关心,目前一线大城市均存在这种心态。

劳动监察弱化很大程度上成为劳动者不满情绪积聚、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李坤刚说,大部分劳动者不想因维权而丢了工作,往往会隐忍多年,不会轻易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合法权益长期受到侵害,长期积累的不满在特定背景下会突然大规模爆发。比如去年广东省很多群体事件,均是因用人单位长期不缴纳社会保险所致。

应转变我国当前的劳动基准监察机制。执法部门须凌驾于地方利益之上,才能执行好劳动基准。李坤刚说,劳动基准的执行与否,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关劳动关系和谐,事关社会稳定。劳动基准作为劳动关系的底线,不能由地方政府去守,应建立超脱于地方经济利益的监察机制。

出台劳动基准法加大违法成本

除劳动监察机制存在问题外,劳动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群体性劳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我国当前尚无统一的劳动基准法,法定最低劳动标准散见于诸多法律法规之中,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李坤刚说,法律的分散性导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甚至是劳动仲裁和司法部门对劳动标准认识模糊,严重影响了劳动基准的执行和效能发挥。

劳动基准法在劳动法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发挥着奠基石的作用,对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虽然劳动法及相关基准性法规、规章相继出台,但是有关工时、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的基准制度一直受到质疑,实施效果远未达到立法初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说。

应尽快制定系统的劳动基准法。李坤刚指出,目前单个劳动基准立法已经为统一立法奠定了基础,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劳动基准立法提供了立法借鉴。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有50%以上劳动者进入城市就业。因此,我国制定劳动基准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已具备。他同时建议,由于当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过小,在立法中需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和成本,以约束用人单位更严格地执行劳动基准,从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思考劳动争议难以有效遏制的原因
    思考一:劳动争议处理仲裁前置,分流不畅,是导致当前仲裁案件严重积压最主要的体制性因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过程中,各界针对一裁两审体制弊端,呼吁建立案件合理分流、或裁或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建议未被采纳,使得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性问题未能从法律层面得到解决。面对当前集中高发的劳动争议态势,仲裁压力越来越大,案件严重积压,局面十分尴尬,体制弊端暴露无遗。思考二:裁审关系不畅,资源重复浪费,其根源既在体制,也在机制。先裁后审的体制,使仲裁裁决不具终局效力,案件进入诉讼必重新审理,资源浪费不可避免;加之仲裁和法院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同步,极易造成裁审结果大相径庭。一裁终局制度,意在通过一次裁决快速解决小额劳动争议,减少审理环节,节约司法资源。但制度设计的缺陷,使环节没减少,反而更复杂。不服终局裁决的案件,需要两级法院分别适用不同程序进行审理,实践中冲突不断。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
    2023-06-10
    138人看过
  • 一中院成功调解37起群体性涉农劳动争议案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农民张某某、贾某某等37人分别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劳动争议案。此前曾因给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而发生纠纷的37位村民与村委会终于在一中院法官的主持下握手言和,37名农民工共计获得解决补偿金26万余元。张某某、贾某某等37人都是80年代或90年代就到原北京市海淀区**印刷厂工作的职工,但因种种原因,张某某等人一直没有与**印刷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印刷厂在不同的时间以生产任务不足为由分别让张某某等37人回家等候通知,之后一直没有音信。2006年5月,**印刷厂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村村委会在**印刷厂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中承诺: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没有拖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如有未尽事宜由该村村委会承担。2006年12月,张某某等人以要求村委会向其支付解除劳
    2023-06-14
    466人看过
  • 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在什么部门
    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一、法律援助是谁的责任法律援助是人民政府的责任,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政府还应当对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提供法律援助经费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二、如何获得免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
    2023-02-27
    135人看过
  • 法律援助针对弱势群体的部门
    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向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能够适用法院援助的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过申请可以进行法律援助,
    2023-07-05
    1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立案限制
    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只要发生这种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劳动仲裁时效内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提出仲裁请求的,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二)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
    2023-07-12
    103人看过
  • 群体性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彭某等60余人系农民身份,1995年5月至2006年11在我市某企业从事搬运装卸工作。2001年11月彭某等120余人与该企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约定彭某等人在该企业从事装卸工作,聘期为壹年。此后4年,双方每年均签订临时用工续聘表,续聘期均为一年。2006年10月,该企业书面通知彭某等120余人,双方2005年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11月到期,因公司亏损等原因,上述劳动合同期满后予以终止,不再续签。彭某等120余人自2006年12月起离开该企业。2007年2月彭某等人向宁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日宁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通知不予受理。2007年3月该企业向彭某等人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同日,彭某等人在该企业领取了终止合同生活费5160元。2007年4月该企业为其正式职工制作身份置换职工分配表,对正式职工发放一次性补偿费、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共计15
    2023-04-23
    311人看过
  • 处于最为弱势群体中的女性移民劳工
    在移民劳工中,妇女就业是首要条件,而且对于妇女和家庭来说,贷款是生命线却也遭到削减。妇女就业是首要条件女性移民劳工是世界上最为弱势的群体。证据显示,妇女就业应优先考虑。国际移民组织表明,丧失工作和恶劣的工作条件同样较大程度地冲击着女性移民,而且也冲击着依赖于贷款的妇女。在经济低迷时期,移民劳工由于丧失工作、遭受耻辱和歧视,是最为弱势的群体。迁移的障碍存在于任何地方,伤害着每个人制定政策的目的仅在于输送移民劳工回家,就像一些目的国家已经开始强迫实施,而发展中国家贷款的比例和失业都已经达到较高程度,可能会有灾难性的发展结果。世界银行最近研究指出,发展中国家移民的收入将从2008年的3050亿美元下降到2009年的2900亿美元。目的国家面临着同样的境遇。大多数移民创造了经济活动和就业,他们的流动性使经济体系更具系统化和有效性。背景妇女现在占国际迁移人口的一半,在一些国家达到70%或80%。她们
    2023-06-05
    417人看过
  • 加大调解力度遏制恶意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年内出台《河南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本报讯(记者周栋)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省年内将出台《河南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拟名)》(以下简称《条例》),内容涉及加大调解力度、遏制恶意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等多个方面。据介绍,2002~2007年,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年增速为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我省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出现井喷现象,案件一下子较上一年度上升52%,案件总量为22000件左右。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加上部分企业的恶意诉讼,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及时结案,现案件已经排期到4个月之后。这位负责人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诉讼时效延长到1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免费、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一裁终局等规定对劳动者来讲确实是福音,但也存在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条例》中,将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可操作性的规定。如在加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关注弱势群体女性暴力犯罪
    昨天是三八妇女节,作为传统视野中的弱势群体,女性得到了全社会的呵护,但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由于从属性经济地位和贪图物质享受等因素,女性犯罪率也开始慢慢上升,日益成为一个当代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近6年来,深圳市女性犯罪的比率与数量都呈上升趋势,2010年和2011年全市被提起公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均高达2200人左右,占到总体犯罪比例的9%。女性参与贩毒人数持续增长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历年统计数据,2006年以前,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人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一直处在7%以下,但2006年以来,这一比例却呈现稳步上升趋势。2006年至2008年,女性占比连续三年稳居在7%左右,2009年女性占比接近8%,而2010年至2011年,女性占比更是一举已超过9%。在绝对数量方面,2006年至2008年,深圳检察机关每年提起公诉的女性涉嫌犯罪人员约1400人,而2009
    2023-06-11
    3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制度专门的监管主体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执法,有着与其他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同的作用,因此它是劳动合同法监督检查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部门。一、无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工伤?工伤赔偿与有无劳动合同并无确切联系,只要存在劳动事实关系,那么就有工伤赔偿,和签合同后一样的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
    2023-02-26
    335人看过
  • 女性:劳动保护的特殊群体
    在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女工人数较多,有的工厂女工高达80%~90%。据调查,不少女工工资偏低,工时被任意延长;许多工厂对女工的四期保护不落实;有的女工因生育被解雇;50%以上的女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不能得到法定的产假工资;有的工厂对女工搜身,女工受到性骚扰甚至被诱奸、强奸;对敢于反抗的女工,往往受到开除、辞退的威胁。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越来越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法律依据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由国务院发布,同年9月1日起实施,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正式公布实施的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此法就女职工在就业、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2.《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发布实施。此法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6条为前提制定,规定了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经期、已婚待孕期、孕期及生产、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具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法院受理劳动纠纷增多争议案呈暴涨态势
    竞报讯(记者李佳)自《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实施以来,劳动者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多数劳动者选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自身遇到的劳动纠纷问题。日前,海淀法院对2009年第一季度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呈现新的暴涨态势。2009年第一季度海淀法院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到1365件,同比去年增长892件,增长幅度达188.6%。今年第一季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收案量已经超过了2006年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的收案量,劳动争议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比例从2006年的8%上升到2009年第一季度的20%。在海淀法院总体案件量巨大的情况下,这一增长比例十分显著。分析案件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劳动争议领域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扩大了劳动者权利的保护范围,2007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出台降低了诉讼成本,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南京玄武法院设立劳动争议专门审判庭集中审理劳资纠纷
    新劳动法颁布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猛增,今年前十个月新收案件1219件,是去年同期的5.6倍。11月14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副院长李传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群体性纠纷多、新类型争议多、突发性争议多,当前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面临着三多问题,给司法处理劳资纠纷带来了新挑战。大量案件涌入催生专门审判庭由于劳动法颁布后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目前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诉讼纠纷猛增的趋势。从2007年9月中旬起,曾经拥有下属直营店、加盟店逾200家,员工1000余人的全国重点连锁超市企业之一---南京华诚超市有限公司,因多种原因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经营情况恶化,包括部分店长、公司高管人员在内的200余名员工就多年拖欠的加班费等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由此引发了其他员工的诉讼。从2008年1月起至9月,涉及该公司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涌入玄武法院,数量达691件。2008年10月17日,某有外资背景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建立劳动争议裁审对接机制
    日前,建湖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探索建立裁审对接三项机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三零效果。建立敏感案件先调机制,进企服务零误差。该院对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调解前延制度,法院提前介入仲裁阶段先行调解,源头化解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健全召开联席会议机制,促进裁审零距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案件的裁审衔接、证据认定等相关问题共同研究,互相通报裁审办案情况,统一裁审法律适用尺度和标准。强化特殊案件通报机制,确保诉裁零对接。仲裁委对于10人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在立案后3天内向法院进行通报。法院在收到不服仲裁裁决案件后,及时向仲裁委通报案件情况。
    2023-04-2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在群体性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相互作证吗群体性劳动争议仲裁的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群体性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相互作证。10人以上的,属于集体案件,可以委托2到3人作为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
    • 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特点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0
      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特点: 涉及人数多,范围广; 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对于企业、地区声誉较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专业的说法,把群体性劳动争议分为两种: (1)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一种说明企业的某一局部行为对广大职工造成了普遍的侵害,需要格外重视,并且在仲裁审
    • 群体性劳动争议都有哪些方面的构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特点: 涉及人数多,范围广; 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对于企业、地区声誉较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专业的说法,把群体性劳动争议分为两种: (1)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一种说明企业的某一局部行为对广大职工造成了普遍的侵害,需要格外重视,并且在仲裁审
    • 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存在和特征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特点: 涉及人数多,范围广; 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对于企业、地区声誉较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专业的说法,把群体性劳动争议分为两种: (1)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一种说明企业的某一局部行为对广大职工造成了普遍的侵害,需要格外重视,并且在仲裁审
    •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途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一、劳动争议调解。 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三、劳动争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