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2:00:22 135 人看过

罪的渎职行为可分为滥用职权行为和玩忽职守行为两种类型,所以,对于本罪的主观方面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出发予以认定。

对于“玩忽职守型”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学界并无争议,认为其主观方面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但是,对于“滥用职权型”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学界则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只能是间接故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第三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第四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

第五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破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客观公正性的信赖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种类型。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存在身份论和公务论的争议。身份论认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是一种职务型犯罪,作为犯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公务论则认为,犯罪主体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应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决定,而不问其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身份;还有学者主张,应当将身份与公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二者不可偏废,即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身份,如果不具有资格身份,则不可能从事公务,而具有资格身份的人,如果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虽然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但宜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不要求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解和适用
    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之前,对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可依据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将食品监管方面的渎职犯罪单列出来,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七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加大了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特征一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正常的监管活动。二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三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是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过失,也可以是故意。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表现为过失,而徇私舞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则表现为故意,将从重处罚。(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认定食品安全渎职罪是典型的结果犯。以导致
    2023-06-06
    68人看过
  • 主观方面如何表现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可以不按犯罪论处。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本罪的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6
    355人看过
  • 渎职罪在食品监管中的立案要求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为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1、需要判断渎职行为是否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即是否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食品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2、渎职失职行为是否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里指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当是指造成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3、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
    2023-07-06
    257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具体存在哪些犯罪情形
    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以下犯罪情形: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等。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参照其他相应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可比照具有徇私情节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8-12
    201人看过
  • 食品监管中渎职罪构成条件的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由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是:1、一般情况下,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情节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判处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3、如果是徇私舞弊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7-01
    202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惩罚力度有多大?
    本罪指的是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本罪的渎职行为可以分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种类型,因此,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认定本罪的主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规定: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几年时间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判刑时间,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规定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2023-07-01
    428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一、单位集资诈骗财务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单位集资诈骗财务人员的处理:财务人员如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二、集资诈骗万一般会判什么刑集资诈骗2000万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三、发现疑似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通过什么方
    2023-02-21
    386人看过
  • 如何认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责任认定:1、犯罪对象:和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对象一样,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来说,本罪的直接对象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可以构成本罪,即主观上应当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并相信可以避免,导致这种重大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故意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但损害结果的过失。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刑幅度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徇
    2023-08-18
    348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一、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意思简单的说,食品监管渎职罪,就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来看,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要由以下几点构成。(一)行为人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在主观上至少存在过失。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三)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本罪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
    2023-06-14
    81人看过
  • 法院对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裁判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
    2023-03-09
    130人看过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有追诉时效吗?
    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有追诉时效吗是有追诉时效的,一般是根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四)依法
    2023-04-20
    56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犯罪吗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渎职罪由谁管辖渎职罪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管辖;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罪名是怎样的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一般为渎职罪类罪,刑法所规定的渎职罪属类罪,其中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共七种具体犯罪。会不会判刑,需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损失。三、渎职罪的量刑标准渎职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总称,因此渎职罪的量刑标准要看各个具体的罪名。
    2023-03-11
    367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分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是:1.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
    2023-07-08
    434人看过
  • 一般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罚如何计算?
    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一般量刑的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3、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二、食
    2023-08-14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要件 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渎职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渎职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妨碍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而且还会侵犯公共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多数情况下还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笔者认为,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也属于渎职犯罪,故本罪的客体可认定为食品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督管理活动,同时侵犯公共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食品监管渎职罪区别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与食品监管渎职罪区别,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 销售有毒食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 主观方面来看诈骗罪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9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欺诈骗取大量公私财产。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一些犯罪活动中,虽然他们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的经济利益,但他们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构成诈骗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 什么是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8
      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