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3:00:24 202 人看过

一、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

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抵押的好处就在于使担保债务人仍然可以享有担保物的使用价值,一旦转移占有这个目的就不能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占有担保物权将变成不动产质押(日本民法)或出典,动产则变成质押。所以不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抵押权不属于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法律效力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权人能直接拍卖抵押物吗

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1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作哪些要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应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抵押物价值减少怎么办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不论是对抵押权的标的物的侵害,还是对于抵押权的直接侵害,抵押权人有权要求除去侵害或赔偿损失。对于抵押物的侵害是对抵押权的间接侵害,是指行为人不法地损毁抵押标的物使其价值减少或灭失的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的权利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1、对于可以归责于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这时抵押权人的权利主要有:(1)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2)恢复原状或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2、在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
    2023-07-23
    210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及于抵押物的孳息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
    2023-03-09
    305人看过
  • 抵押物能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
    抵押财产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否则有可能构成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是无效的。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抵押财产进行清算通过优先受偿权的方式得以实现。抵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务担保方式,以抵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一般是需要办事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时,将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的债务担保方式,而不同的抵押财产,登记的机关是不一样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贷款的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的材料。一、民间借贷抵押物怎么判?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则会驳回关于抵押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则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2、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3、民间借贷案件中贷
    2023-04-12
    161人看过
  • 是否需要抵押权人同意?房产抵押后能否出租?
    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权人同意的。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才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发生上述情形时,可通过拍卖等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
    2023-08-04
    23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能否为个人
    一、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能否为个人可以的。民法典规定,个人可以作为不动产抵押的抵押人,例如个人合法取得的房屋,可以用于抵押为债务担保。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除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如何查房子是否被抵押首先可以自己去查查有关情况,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房产证和土地证,叫房主出示房产证就可以知道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果房子被抵押了,产权证上是盖有抵押章的。此外,房子办理了抵押,产权证可能会存放在银行里的,所以如果房主不愿意提供或不能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话,房子很可能被抵押了。还可以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方法。三、什么情况下的房子不能买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
    2023-05-06
    360人看过
  • 能否将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
    同一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只不过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等。抵押物贬值必须补足吗1、抵押物自身贬值的,抵押权人不得要求抵押人补充贬值部分。2、但如果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贬值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补足。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2023-07-03
    253人看过
  •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人应如何办理?
    根据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建住房[2000]108号印发的《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合同订立前办理保险手续,并在保证合同订立后将保险单正本移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者撤销保险。抵押的房屋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致使其价值不足作为履行债务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抵押物被出售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抵押物权
    案情:2003年1月3日,吉安县万福镇周某打算开办一餐馆,可手中资金不足,于是他便找到邻居王某,要王某借款二万元。王某同意,但同时提出,要一信得过的人担保。于是,双方找来同村人李某,要其为借款进行担保,李某即以自己的一辆客车(中巴)作抵押,周某、王某遂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借款二万元予周某,期限8个月月息2.0%,到期不还款,王某可变卖客车偿还借款。当时,李某也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署了名。周某经营餐馆近7个月,由于经营不善倒闭。李某见借款期限将至,怕周某还不起借款要变卖客车,于同年8月12日将客车卖给(办理了过户手续)外村温某,李某得卖车款1.4万元。9月4日王某得知其此况,向李某提出其客车买卖无效,要求李某将客车追回,李某以已办理过户手续为由予以回绝。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李某的汽车买卖行为无效,汽车应由王某处置(变卖受偿)。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2023-03-21
    324人看过
  • 抵押物被拆迁后抵押权是否灭失
    一、抵押物被拆迁后抵押权是否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二、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怎么办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抵押权并不会因此消灭。此时抵押权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如果行使抵押权,可以就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受偿。如果是选择的产权调换,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以调换的产权房设定抵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三、抵押权人怎么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否申请抵押人破产
    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采用抵押方式设置担保。但抵押担保也并非万无一失,尤其是债务企业濒临破产时,更应谨慎抵押担保的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抵押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否则就会因为疏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中借钱房产证抵押怎么处理民法典规定,借钱时用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和债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合同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
    2023-03-14
    126人看过
  • 抵押人对抵押物应该拥有抵押权
    实践中,有的欠款人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以根本就不存在或是以他人的财产提供抵押。当收款人前去实现抵押才被告知,这些抵押根本就和那些所谓的抵押人无关。有的欠款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脏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
    2023-03-05
    361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
    一、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二、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三、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
    2023-02-18
    356人看过
  • 抵押物不明抵押合同能否成立
    一、抵押物不明抵押合同能否成立债权人要成为法律上认可的不动产抵押权人,必须要求负责抵押登记的工作人员将抵押的财产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具体、特定、明确。否则存在其他权利讼争,抵押优先权不能得到保障。二、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1、贷款用途住房按揭贷款主要用于购房;而房产抵押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消费用途上的资金周转;2、贷款资料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提供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证、贷款用途证明等资料。《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三、住房抵押贷款的介绍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
    2023-06-06
    469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要以代位求偿
    一、抵押权是否要以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权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抵押权)时,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
    2023-06-08
    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当抵押物抵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30
      抵押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
    • 抵押物抵押权转让时是否要收回抵押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1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存款转让所得。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 抵押物是否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 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抵押人能否直接变卖抵押的抵押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1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不能直接变卖。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留置条款,是指在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我国不允许双方在房地产抵押合同中进行类似约定,即使有类似约定,这一约定也无效。同时,留置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抵押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