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42:50 255 人看过

债权人能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但只有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和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或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才可以请求将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

一、股东应该怎样行使自身的权利?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恶意逃避债务、出资不足的补足、抽逃出资。

三、滥用股东权利构成犯罪吗?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故意违反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不正当地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常见表现形态。第一,滥用查阅权。第二,滥用表决权。比如股东拒不出席股东(大)会导致法定人数无法达到,这种情形下常常需要对法定人数有例外规定。第三,滥用自益权。第四,滥用诉权。比如各国对诉权的限制,或者设置前置程序防止公司受到股东的恶意诉讼,或者采用集团诉讼防止无休止的诉讼等因此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侵害了什么行为,构成犯罪的,就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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