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诉法证人保护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①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刑诉法第62条)
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辩护律师经法庭许可,查阅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使用化名情况的,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书。
④决定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的,审判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核实其身份,对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不得公开,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其个人信息。(高法解释第210条)
二、刑诉法证人保护对证人的补偿(补助)有哪些?
(1)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2)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刑诉法第63条)
三、刑诉法证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3)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有哪些侦查措施
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470人看过
-
中药保护品种有哪些保护措施?
110人看过
-
如何保护商标,有哪些措施
212人看过
-
现役军人离婚诉讼中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
494人看过
-
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措施哪些
256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劳动保护法的目的是哪些?有哪些保护措施?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1、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不安全的、有害健康的作业安全化、无害化,使繁重的体力劳动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规定法定工时和休假制度,限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日数。 3、根据妇女劳动者生理特点,实行特殊保护。
-
哺乳期法律保护有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
-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措施有哪些侦查措施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具体侦查措施包括: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
-
保护行政复议权保护措施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8《行政复议法》为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和请求行政诉讼权,保护行政复议权采取了如下保护措施: (1)规定了在行政前置情况下的直接诉讼救济。 在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即不经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逾期不作答复,就有可能使申请人不但丧失复议申请权,而且导致诉讼权利无从行使。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行政复议法》第1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收到不
-
房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房建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内容包括:(一)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总目标: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质量规定施工,实施质目标管理,保证该项目全部100%合格,分项工程优质率96%,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二)质量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