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某案将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12:08 192 人看过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肖某某案,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组织死者李某某父母和北京某某医院再次进行谈话。

针对此前某某医院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某某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做出回复表示:不再对此病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此,法院下一步将依据李某某父母的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上午,法官首先向双方告知了某某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于12月2日对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做出的回复。记者注意到,回复中这样表述,因北京市卫生局已于2007年11月25日组织了市级孕产妇死亡专家评审并做出了几点意见(见市卫生局就孕妇李某某死亡事件的调查通报),故我会不再对此病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卫生局此前做出的《调查通报》给出的意见表示:经专家一致认为,患者死因为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由于患者未能及时就诊,虽经抢救,死亡不可避免。这一悲剧引发的教训是,有病应及时就医。对某某医学会的回复,李某某父母一方表示认可。某某医院尽管对回复持有一定的异议,但也表示接受。对于该回复,法官表示某某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做出的回复不是鉴定结论,但该回复已经使医疗事故鉴定无法继续进行,因此下一步将进行司法鉴定。上午,法院组织双方选择司法鉴定机构,但由于双方就鉴定机构的选择不能协商一致,因此法院表示将依据法定程序报北京市高院以随机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鉴定机构。法官表示,该案下一步的进展将取决于鉴定的情况。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21日下午,已怀孕9个月的李某某因呼吸困难被丈夫肖某某送到某某医院京西分院治疗。医院建议做剖宫产手术,肖某某拒绝签字。当晚,因未得到家属签字无法进行手术,李某某和腹中的孩子双双身亡。

其后,李某某父母将某某医院和肖某某一并诉至法院,索赔121.8万余元。但由于一直找不到肖某某的下落,为了保证案件顺利进行,李某光夫妇又撤销了对肖某某的起诉,某某医院成为该案的惟一被告。该案于今年2月正式在北京某某法院立案。

案件审理中,李某某父母和某某医院共同选择了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某的死亡原因、胎儿是否足月以及李某某腹内有无毒物进行鉴定。3月11日,该鉴定中心受理了鉴定,并于4月底出具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李某某妊娠晚期患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继发重度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最终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法医学推断胎儿胎龄在36周左右;李某某体内未检出毒鼠强毒物成分。

该鉴定结论作出后,因李某某父母对鉴定结果存有异议,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鉴定机构收看了尸体解剖的录像。与此同时,法官即告知并多次劝说原告早日将患者尸体火化,一方面免除每天高额的停尸费负担,另一方面也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考虑到李某某父母经济困难的情况,法官做工作让某某医院垫付了部分停尸费。

死亡原因查明后,案件审理即需要针对某某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其诊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以便确定院方对患者死亡结果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比例。对此,出于对医学会的不信任,李某某父母坚持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而某某医院则坚持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据介绍,依据现行规定,当双方对此意见不一致时,应首先进行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果如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一方可以再行申请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其间,李某某父母及某某医院均坚持自己的鉴定申请,互不妥协,在多次协调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现行规定,决定先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如何进行鉴定
    一、医疗过错如何进行鉴定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下: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证;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二、医疗过错鉴定的方式医疗过错鉴定的方式如下:1.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2.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三、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三)住院
    2023-04-25
    112人看过
  • 医疗过错怎样进行鉴定
    目前,患者可以在诉讼前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则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者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因果关系鉴定和伤残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行为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应对侵害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根据此原则,证明加害人的过错,
    2023-04-21
    228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1、通常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2、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提出申请,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一、关于法医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医疗过错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过错认定步骤是: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确定启
    2023-03-20
    193人看过
  • 陆某某犯非法行医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45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陆某某,男,汉族,中专文化,系无证行医人员;因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于2010年3月11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4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非法行医罪,于2010年5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5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陆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8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陆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本市奉贤区五四农场五四公路3675弄牛奶场生活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为侯某某等人进行诊治,并从中营利。期间,被告人陆某某因非法行医行为于2005年8月、2009年11月先后两次被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局行政处罚,仍继续非法行医直至案发。上述事实,被告人陆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
    2023-04-25
    443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方法
    1、通常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2、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提出申请,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一、医疗纠纷调解步骤有哪些?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2、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一份详尽的自述材料,对患者就诊情况和其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予以说明。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免费咨询。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
    2023-03-12
    149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吗
    一、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吗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由当事人申请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过错鉴定原则医疗过错鉴定需要遵循如下原则:1.依法鉴定原则在实体上,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3.独立鉴定原则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4.合议制原则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5.两鉴终鉴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
    2023-04-23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
    • 由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3
      我国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 医疗过错鉴定如何进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5
      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 医疗过错鉴定怎么进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7、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6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等。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到现场办理手续,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并与对方协商一致。这是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