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6:21:14 113 人看过

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得,即,家庭成员都有贡献在其中。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受赠或共同继承所得,当然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

一、农村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这类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

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一般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但如果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二、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

(一)、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夫妻共同财产来源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夫妻所有。

(二)、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以夫妻关系为基础。

三、离婚后房改房怎样分

离婚时房改房分割的原则:1、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不属职工个人的财产,也不是包含其他家庭成员的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应是夫妻共有财产。2、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3、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原则。特别是部分产权房改房,单位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具有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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