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工伤认定后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6 08:42:52 244 人看过

一、撤销工伤认定后怎么赔偿

若对撤回工伤认定通知书之决定存有异议,您可申请行政复议予以解决。

若对行政复议的裁定仍有所不满,您可于十五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拟被列为工伤事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直接寻求工伤赔偿权益。

对于因工伤导致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薪资待遇、交通及住宿费用、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尘肺工伤能获得赔偿吗

关于尘肺病及处理补偿事宜之实施细则如下详细阐述:只有经由严谨之工伤鉴定环节确认后,方能进入赔偿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尘肺病症的严重程度常会被归入5至6级工伤范围之内。

对于被评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等级的患者,他们将享受到以下特别优惠待遇:首先,他们有权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雇佣关系;

用人单位有责任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最后,若实在无法为这些员工寻觅到适宜的职位,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规,按月向他们支付相应的伤残补贴。

关于这项伤残补贴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下:五级伤残者,其个人工资的70%将作为伤残津贴进行发放;而六级伤残者,则可领取自身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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