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津劳社办发〔2009〕3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春风送岗位”活动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的工作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1号)要求,在我市已普遍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定于2009年2月26日至3月4日,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春风送岗位”活动。为积极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转移就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已开展的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为依托,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的通知》为依据,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有序流动,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合理转移和统筹城乡就业,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二、活动主题“求职就业有门路,岗位信息送到家”。
三、活动对象
将要进城的农村劳动者、已经在我市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失去工作的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的失地农民。
四、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2月26日至3月4日。
五、组织领导
由市劳动保障局组成“春风送岗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风送岗位”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组长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担任,副组长由就业处赵政处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也要组成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安排和部署“春风送岗位”活动。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摸底调查。活动期间,依托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组织,普遍开展摸底调查。涉农区县重点了解本区县将要进城务工农民工的人数、劳务意愿、技能水平等情况;其他非涉农区县重点掌握企业的用工需求、岗位数量、技能条件等情况。
(二)集中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市局已将“春风卡”配送到各区县,要采取各种方式抓紧组织宣传服务活动,免费为农民工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涉农区县重点介绍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主要劳动力输入城市名单、相关就业政策和措施等;其他非涉农区县重点介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组织名单、求职就业指南、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城市生活安全须知和用工需求情况。
(三)组织送岗下乡活动。活动期间,要收集一批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依托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组织,深入乡镇、农村,把岗位送到村、送到户,送到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手中。
(四)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活动期间,各区县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组织,通过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一批适合于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
(五)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期间,各区县要与输出地与输入地在充分沟通联系的基础上,搭建全国范围的劳务对接平台,根据调查摸底掌握输出地劳动力资源情况与劳动力输入地用工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匹配和对接,集中组织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
(六)通过项目方式吸纳就业。活动期间,结合本区县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集中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七)组织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组织,集中公布一批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组织农民工报名参加,为下一步开展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做好准备。
七、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体系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的统一要求,组织安排好全年的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同时总结推广以往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国统一的“春风送岗位”活动。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活动方案,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活动的准备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开展宣传、维权等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结合本部门、组织的重点服务工作内容,有选择地参加到一线服务活动中,组织引导当地媒体广泛宣传。(二)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春风送岗位”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搭建全国范围内的就业信息沟通平台,涉区县要及时交流劳动力输出情况和输入地的需求形势,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帮助农民工有序流动和外出就业。要将因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或流动的农民工及时纳入重点服务范围,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对于暂时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工,要提供有效的培训信息,引导他们参加适合的技能培训。要结合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一批农民工实现就业。
(三)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发挥工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搭建与劳动保障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及时、有效、适合其特点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对口劳务协作。要进一步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提供培训、就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以实现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协同共青团组织要深入火车站、城乡结合部等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了解未就业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舆情收集和宣传工作。要发动青企协会员企业和用工单位,在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举办专场招聘会,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就业机会。
(五)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协同妇联要深入了解妇女转移就业的需求和困难,广泛开展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各项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妇女五五普法规划,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协调妇女企业家、创业带头人和用工单位等社会力量,为女性农民工和失业失地妇女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家政服务机构、手工编织企业和专业协会的作用,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失业失地妇女和女性农村劳动力实现创业和就业。
(六)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协作,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统计,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情况,将“春风送岗位”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于2009年3月5日前,报市“春风送岗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樊兆彬联系电话:23306559、23317954(传真)
附件:“春风送岗位”活动情况统计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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