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专利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4:54:49 66 人看过

判断专利构成侵权要符合以下条件: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一、形式要件(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二、实质要件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专利修改范围的判断的案例

《专利法》第33条适用中的关键点,就是对修改内容是否超范围的把握,也就是对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把握。《专利审查指南》中指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是指包括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但在审查实践中,把握上述标准不是很容易,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从几个实用新型实际案例出发,探讨如何把握修改超范围的判断。

(一)修改内容是否属于明显错误

案例1: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保护一种谐振器,申请文件记载该谐振器包括屏蔽罩、陶瓷基体、PCB板,并对陶瓷基体和屏蔽罩的结构进行了详细描述,说明书附图是关于屏蔽罩、陶瓷基体、PCB板结构的示意图,没有公开电路电气特征的电路图。申请人提交主动修改,陈述由于笔误将原始申请文件中滤波器错写为谐振器,请求将本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谐振器修改为滤波器,并说明修改依据:原始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现有的滤波器设计调试好后,在使用时由于使用环境的温度或者其它因素的影响,会使整个滤波器的滤波频率发生改变或者滤波器的某个电气指标变差,,而在滤波器工作时,以及说明书有益效果部分记载了本实用新型谐振器通过,从而达到调节整个滤波器的频率的目的,认为由此可见,本申请解决的是现有滤波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公开的结构和附图,可以判断要求保护的主题实质是滤波器。

那么,申请人所述内容是否可以认为是明显错误而允许修改呢?首先,对于允许修改的明显错误,《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是指语法错误、文字错误和打印错误。对这些错误的修改必须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从说明书的整体及上下文看出的唯一的正确答案。也就是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申请文件中的错误,会立即反应出并且知道如何正确修改,并且这种修改是唯一、确定的。对于本申请,谐振器和滤波器是两个不同的电气元件,两者之间既不属于语法错误、文字错误或打印错误,也不属于本技术领域混淆使用的公知情形。其次,对于申请人所述原始说明书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中记载关于滤波器的内容可作为修改依据,一方面,通过查阅案卷可以看到,虽然背景技术部分出现对现有滤波器不足的描述,有益效果部分也提到达到调节整个滤波器频率的目的,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关于技术方案的文字记载中使用的均是谐振器,原说明书描述的技术效果中也多处提到了谐振器,如在谐振器使用时增强本实用新型谐振器通用性。另一方面,说明书中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只是起辅助理解发明创造的作用,尤其是背景技术,审查过程中可以修改且无需考虑对背景技术的修改是否超范围。可见本申请中,用原说明书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举证修改内容属于明显错误,非常不具有说服力。最后,也是重中之重,就是对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否从说明书的整体及上下文看出修改后的内容是唯一的正确答案。前文已述,本申请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屏蔽罩、陶瓷基体、PCB板,以及对陶瓷基体和屏蔽罩的详细描述,同时说明书附图仅仅是结构示意图。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屏蔽罩、陶瓷基体、PCB板是陶瓷电气元件的通用部件,不属于滤波器特有;而原说明书中对陶瓷基体和屏蔽罩的细节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公知常识也无法判断其对应的电气元件必然为滤波器;同时,说明书附图也缺少能帮助判断的表征滤波器特性的电路图。很明显,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得出将谐振器修改为滤波器是唯一正确、合理的答案。因此,本申请中谐振器与滤波器之间的替换,不属于指南规定的允许修改的明显错误,所述对主题名称的修改已经超出《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范围。

(二)修改内容在原申请中无明确记载是否超范围

案例2:原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多功能椅子,权利要求2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中凸起的材料为橡胶,权利要求3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中椅子主体的材料为钛合金。原说明书文字记载部分同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为揭示椅子形状与结构的示意图,图中未公开椅子各部分的制作材料。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将原权利要求1-3合并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1。

根据前述,该申请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公开了三个技术方案:原权利要求1、原权利要求1+凸起的材料为橡胶以及原权利要求1+椅子主体的材料为钛合金。修改后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原权利要求1+凸起的材料为橡胶+椅子主体的材料为钛合金。虽然修改后权利要求1的各个技术特征已被原始申请公开,但是不能仅考虑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公开,还要考虑技术特征所处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否被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所公开。本申请的申请人将出现在不同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进行混合叠加形成新的技术方案,但是该新的技术方案,首先未在原申请中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其次,原申请虽然在不同技术方案中公开了新技术方案的各个技术特征,但是没有说明各个技术特征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例如原申请文件没有说明凸起材料为橡胶与椅子主体材料为钛合金有必然联系,同时这些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的技术构思也没有体现在附图中,因此,对于这些技术特征组合堆叠后获得的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得出,属于超范围的修改。

案例3:一种插座连接器,原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有26项,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主动增加权利要求27。其中权利要求27对所引用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一个技术特征触点进行了具体的形状构造的限定,权利要求27要求保护的整体技术方案没有直接文字记载在原申请文件中。虽然权利要求27没有被原申请文件文字记载,但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其并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公开的范围。说明书第88段描述了图8A所示触点的形状与构造,所述内容正对应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而说明书第112段记载了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一种设有多个触点的插座连接器。同时该段还记载了插座连接器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图8A中的触点可以用作插座连接器中能够支持高速数据接口的触点。也就是说,原说明书不仅公开了新权利要求27的引用部分(插座连接器设有多个触点的技术方案)、限定部分(图8A所示触点),还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图8A中触点可以用作插座连接器中),综合考虑原说明书文字和附图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明了权利要求27能够从原申请文件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出,而不是一个重新组合、演变的超出原始公开范围的技术方案。虽然该修改行为是申请人在申请日后才做出,但实际上对于增加的权利要求所形成的技术方案,申请人早在申请日就有此意,该修改行为并没有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案例2和案例3都属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所形成的技术方案在原申请中没有明确记载,但判断结果却大相径庭,原因就在于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把握。在判断是否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时,应注意整体分析,既要对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做整体判断,也要对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进行综合考虑,判断修改后的技术方案是否含有新的技术内容以至于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
    判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首先要明确专利权人请求保护的是什么。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我们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所谓独立权利要求,是指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为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它的结构由前序和特征两部分组成,二者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可用下式来表示:前序特征+特征特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所谓从属权利要求,是指记载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其主要作用是专利权人用来维护专利权不被无效掉。因此,专利侵
    2023-05-01
    332人看过
  • 手机专利侵权,行为如何判断?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专利侵权的特征:1、侵害的是有效专利;2、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4、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的情况: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最后提醒:在使用或销售不知道需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直接按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去生产经营时,如果来源合法,停止侵害行为后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23
    390人看过
  • 怎么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以下情况属于专利侵权:未经许可而制造专利产品;销售或者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进口专利产品、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实施上述行为。怎样计算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
    2023-07-02
    78人看过
  • 如何判断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侵犯著作权罪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
    2023-06-30
    277人看过
  • 一般如何判断是否专利侵权
    一、一般如何判断是否专利侵权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专利权;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如果是经专利权人许可或默许的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专利侵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几方面,发现专利侵权行为之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即各省、市知识产权局)请求调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
    2023-06-16
    305人看过
  • 外观专利如何判断是否侵权
    1、判断主体应当是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种类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以该人群的视觉出发,是否会造成混淆。2、判断客体是否侵权,应以涉案产品和涉案专利之间进行对比,而不以涉案产品和专利权人产品之间进行对比。3、产品种类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相同或近似,首先要判断相关产品在种类上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其判断依据是产品的具体用途或使用场景(产品用途的判断,可以根据外观专利的归类、和产品照片或图片来确定)。相同种类的产品是指产品用途完全相同。相近种类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当产品具有多种用途时,如果其中部分用途相同,即使其他用途不同,二者也属于相近种类产品。当产品的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时,即使被控侵权产品的形态(形状、图案、色彩)与专利相同或近似(如汽车和汽车模型),不能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4、相同或者近似判断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方式:(1)直接观察;(2)单独对比;(3)比较产品外观
    2023-03-23
    64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可通过构成专利侵权的形式要件判断: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 如何判断专利侵权是否构成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可通过构成专利侵权的形式要件判断: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 如何判断专利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1
      专利构成侵权的判断: 1.形式条件: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2.实质条件:即为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 怎样判断专利侵权行为是否构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4
      可通过构成专利侵权的形式要件判断: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 如何判断专利构成侵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专利构成侵权的判断: 1.形式条件: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2.实质条件:即为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