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三个主要目标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55:48 331 人看过

1、保护生物多样性;

2、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

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意义: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通过和生效时间分别是怎样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生效时间则是1993年12月29日。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积金主要用途的探讨
    可以使用公积金的情形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须在户籍本地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
    2023-07-06
    429人看过
  • 探讨行政处罚项目的局限性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法定的。(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只要是不属于以上的处罚种类就不属于行政处罚。这几个规定之外的都不属于行政处罚。哪些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
    2023-07-03
    490人看过
  • 探讨单务合同的形式多样性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类型1.赠与合同2.借用合同3.保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是什么意思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
    2023-07-13
    50人看过
  • 专业分包招标的必要性探讨
    专业分包是否需要招标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达到招投标法规定的额度的专业工程和设备采购均要招标;2、未达到招投标法规定的额度的专业工程和设备采购不需要招标;3、不方便公开招标的可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邀请招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由于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涉及专利权保护,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等原因,可供选择的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数量有限,实行公开招标不适宜或不可行。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招标才生效1、招标并非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租赁合同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能产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2023-07-03
    404人看过
  • 主观要件概述:探讨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性
    犯罪主观要件主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犯罪故意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特定内容,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根据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不同,主要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失,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人格权的主观要件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
    2023-07-17
    236人看过
  • 借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探讨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欠款人。可以让对方写借条、保留还款的证据,比如银行汇款单、短信、录音等。欠条指的是个人或者单位在欠款、欠物的时候写给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用这些证据也是可以起诉欠款人的。借条也有人称作“白条”。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是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没有借条可以起诉。没有借条起诉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3-07-01
    322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理赔中车主的主要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理赔车主的主要赔偿有:1、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因租赁、借用等原因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在司法实践中,对方车辆投保的,侵权人的司机、车主和侵权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起诉书中列为被告,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赔偿。当然,只能起诉司机和车主。车主与司机属于雇佣关系;车主承担全部外部赔偿责任后,司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可以向司机追偿。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交通事故理赔有下列注意事项: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3
    465人看过
  •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通过和生效时间分别是怎样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生效时间则是1993年12月29日。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及其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的多样化,避免或尽量减轻人类活动使生物物种迅速减少的威胁而订立的全球性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23日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向各国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由序言、41条正文和2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为今世与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
    2023-08-12
    61人看过
  • 探讨物业纠纷解决的多个途径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
    当事人与物业发生纠纷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首先当事人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自行协商和解。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或者政府主管部门调解。最后,当事人还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其中,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强制力最高的一种方式。物业纠纷有哪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物业方面发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前期物业管理方面合同的纠纷,还有一些就是属于保管合同发生
    2023-06-30
    63人看过
  • 探讨贪污罪立案标准的重要性
    贪贿犯罪立案标准即受贿罪的立案标准:1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情况下,但有其他较重情节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多次索贿的。其公安机关即可予以立案追诉。贪污罪立案标准主要是什么贪污罪立案标准主要是: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务;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08
    394人看过
  • 关于婚姻自主权性质的探讨
    【关键词】:婚姻自主权自由权人身权人格权【正文】:在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统治里,宗法思想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由而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观念,基本上概括了中国封建社会婚姻体制的特点。在这样的制度之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做法覆盖了整个结婚离婚的行使理念。例如发端于奴隶制社会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为包办婚姻提供了礼制上的根据。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都有关于主婚权的规定。《唐律疏议》?户婚规定以父母和其他法定尊长为子女、卑幼的主婚人。类似的在西方国家也有相似的做法,例如罗马法规定处于家父权下的子女,订婚必须出于家父之命,否则不能成立。印度《摩奴法典》规定了不同的结婚方式,依哪一种方式结婚都必须以家长的意志为转移。日耳曼法规定结婚必须取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在这样的法律态度之下,无论是在离婚还是结婚的权利行使上,作为当事人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离婚问题
    2023-06-13
    465人看过
  • 养老金的重要性探讨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养老金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养老金新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是养老金金额的上调,全国各省的养老金需要上调至不低于2019年人均养老金的百分之五。其次是边远地区,高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可以适度地提高一点,但是不超过原人均养老金的百分之十。最后,2020年以后,未连续缴纳15年养老险的人,可以补交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
    2023-07-05
    225人看过
  • 探讨非婚生子女探视权的合法性
    对于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也享有探视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探视权的行使主体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既包括婚生子女的父或母也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父亲给予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有权利要求父亲给予抚养费,只要父亲没有直接抚养孩子。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如果孩子父亲是不直接抚养方,在其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可向其索要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3-07-06
    311人看过
  • 探讨房屋使用权公证的必要性
    房屋使用权可以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面的规定。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因经营上的债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抵给甲方所有。现就此达成如下协议:一、由于该房屋是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_________公司牵头集资兴建
    2023-07-04
    4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生效时间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生效时间则是1993年12月29日。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通过和生效时间分别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生效时间则是1993年12月29日。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遗传资源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遗传资源是:1、保护生物多样性;2、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遗传资源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
    • 商丘市住宅区改造项目的可行性探讨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05
      关于拆迁安置房如何补偿,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考虑。如果是第一次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再次面临拆迁,那么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而如果是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却购买了安置房,并且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现在也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应由原房主获得,购买人则需要向原房主索赔。 在实践过程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因此,如果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签订合同或合
    • 关于要约法律效力的探讨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09
      要约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约束力方面。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对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