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助属于行政救济方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20:19 447 人看过

一、行政救助属于行政救济方式吗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一)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

(三)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二、行政救济的意义

在现代国家管理中,行政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行政管理的手段也越来越多,行政管理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行政纠纷也随之而增多。中国是发展中国国家,与此相对应,行政救济就显得很重要,在防止行政权滥用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国家社会纠纷是普遍存在的,存在纠纷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纠纷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

如果纠纷得不到迅速、妥善的解决,将使受害者丧失对社会公正的期待,甚至演化为社会群体性事件,最终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制度化的解决机制对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三、行政救济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的特点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四)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行为的救济方式是如何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传统行政法理论上曾认为,行政强制执行只是为了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目的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性的措施,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作出新的处分,即使行政相对人不满,也只能对作为执行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对不会发生对执行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现在当我们重新审视这种观点时,就会发现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问题的。虽然强制执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但在执行手段的选择上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比例要求?在执行范围上有没有扩大?有没有越权?等等。因此,行政机关行使大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可能侵害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等权利,所以有必要制定有效的救济途径,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通过国家赔偿获得救济这是国外行政强制执行救济制度的普遍经验。从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范围来看,国家对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过程中采取诸如暴力、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等侵害相对人人身
    2023-06-13
    399人看过
  • 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救济的法律、法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能够获得基本的救济。然而,由于我国现有行政救济制度存在不足,不能使人权获得充分的保障,这和法制政府的构建很不适应。因此,我们要更新行政救济的观念、完善和健全行政救济的制度和机制。完善救济立法扩大行政救济范围现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救济的范围过于狭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7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和第4项又规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行政诉讼法把可诉的行政行为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排除了抽象行政行为。扩展行政救济范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确立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第二,将抽象行政行为
    2023-06-09
    330人看过
  • 行政救济的概念
    侵权行为
    行政救济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或可能受到侵害时的防卫手段和申诉途径。构建完善的行政救济机制对于纠正、制止或矫正行政侵权行为,使受损害的公民权利得到恢复,利益得到补救有着重要的意义行政救济的基本概念行政救济并非法定用语,行政救济的定义、范围目前学术上也并无定论。关于行政救济的含义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权利侵害说”。这种观点认为,行政救济是指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权利所造成的权利缺损而实施的救济。这种观点又分为广义与狭-义两说。狭-义说认为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侵犯后依法提出申诉,由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对其予以救济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救济是由行政机关来进行的,因而简称为行政救济。广义说则认为,行政救济是指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或可能受到侵害时的防卫手段和申诉途径;也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纠正、制止或矫正行政侵权行为,
    2023-06-11
    31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救济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救济行为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的事后补救措施,例如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什么是行政救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
    2022-07-18
    98人看过
  •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吗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政救济指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一般是以受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发生,其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我国正在逐步实行行政复议程序司法化。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
    2023-04-05
    357人看过
  • 关于行政和司法救济问题
    被处罚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到罚款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或者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对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服的,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2023-06-06
    217人看过
  • 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赔偿
    一、业务概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赔偿申请书》,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2023-06-07
    337人看过
  • 行政救济案件分析
    案例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外延寿村农民对政府征用他们的土地给予其补偿的标准过低(政府规定每亩补偿9,000元,他们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亩补偿费应为30,000元以上)不服,向市政府提出异议,市政府不予理会。之后,农民们依据《行政复议法》向市政府正式申请复议,市政府告知农民: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相对人对征用土地补偿有异议,应向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外延寿村农民们土地征用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故应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裁决。于是,农民们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其批准行为属“内部行为”而不予受理。具体理由是:“省政府对莆田市政府2003年度第五批次征地的闽政地[2003]159号批复文件不过是针对莆田市政府关于征地请示所作的内部批复,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复议不被受
    2023-04-22
    169人看过
  • 行政救济怎么理解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救济是指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事后法律手段与措施所构成的补救制度。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信访等。《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4-25
    2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公力救济吗?
    行政处罚是公力救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经过国家机关来进行处理。公力救济: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权利人行使诉讼权,诉请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措施。公力救济方式: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公力救济是保护民事权利的主要手段,在能够援用公力救济保护民事权利的场合,则排除适用自力救济。公力救济又可分为公助救济和公权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一、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023-06-21
    425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怎么救济
    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例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由其来审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
    2023-08-12
    339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政治救济吗
    国家赔偿,不是救济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当前社会推崇的国家赔偿应该以权力救济为核心并不代表国家赔偿属于权力救济的内容,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
    2023-06-03
    417人看过
  • 超出行政诉讼时限还有哪些救济方式
    一、超出行政诉讼时限还有哪些救济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行政诉讼的律师费如何计算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2.
    2023-08-06
    412人看过
  • 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
    正文: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申请(一)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县劳动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县劳动保障局是被申请人。受理(一)受理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区县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提出,也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二)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
    2023-04-2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7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 司法救济是指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通过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寻求帮助,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的行为。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手段寻求救济,人民法院通过裁判的方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 行政救济是指当事人不通过司法机关,而直接向行政机关寻求帮助,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的行为
    • 行政复议属于什么救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是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说明了行政复议属于什么救济的一个问题。
    • 行政复议属不属于救济的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
      行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救济和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
    • 行政诉讼的生效的行政救济方式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生效的行政诉讼的救济:当行政诉讼生效了,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在进行上诉在二审判决后,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终身之后只能申诉了。关于生效的行政诉讼如何救济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关于行政复议属于社会救济的立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0
      行政复议法是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它既规范了行政行为,又规范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属于综合性的行政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