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是企业并购分立后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32:05 493 人看过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债务如何清偿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并购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在清偿债务时要注意的问题
    在企业破产后,需要先从公司财产中扣除破产费用,然后将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若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费用,则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费用和共益债务,则先行支付清偿破产费用,再按照比例清偿。若债务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所有费用,则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在企业破产后,在债务清偿之前,首先需要从公司财产中扣除破产费用,然后将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行支付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
    2023-10-25
    117人看过
  • 企业并购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方面?
    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的流动性、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等问题有着重要的影响,融资问题在并购企业的财务问题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购融资通常是通过内部和外部两条融资渠道获得,由此也将产生不同的财务风险。在我国并购业务的发展中,并购企业的融资问题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资金规模有限。企业自身资金规模小,而并购所需的资金数额巨大,所以,全部或大部分依靠自有资金进行并购会降低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会使企业的流动性风险大大增加,有出现支付困难的可能。二、商业银行贷款融资不充足。在审批贷款前,商业银行通常会对拟贷款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包括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未来发展走势等情况的审查,甚至还约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只有那些实力雄厚的企业才能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导致银行贷款的偿还困难,银行的资产难以保全,从而打击了银行参与企业
    2023-06-20
    200人看过
  • 企业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金融债权的保护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和由来1.表现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经常发生并购企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企业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由于我国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银行。因此,金融债权的保护显得非常急迫。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损害金融债权的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破产收购方式逃避金融债务。一般来说,企业并购完成后,被并购企业的债权和债务都转移给收购方。但是,并购方为了降低收购成本,被并购方为了逃避自身债务,经常采用破产收购的方式实现并购双方的双赢。其具体的做法是先由目标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宣告后,目标企业将其资产整体变卖给收购方。这使得目标企业原来负担的所有债务只能在破产财产的范围中清偿,而与并购方没有任何关系。并购方通过破产收购,既以较低的成本收购了目标企业的资产,同时又免去了负担目标企业债务之苦。(2)通过出卖有效资产逃避金融债务。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不征得金融债权人的同意,擅自
    2022-04-26
    307人看过
  • 如何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企业面对债务应注意什么
    如何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二)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属于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诉讼手段老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诉。(三)企业兼并清债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企业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四)债权转为股权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
    2023-05-08
    486人看过
  • 企业注销清算后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注销后债务并不因此而消灭,公司注销前必须先经过清算,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所需资料有哪些公司注销的程序是:一、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二、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
    2023-03-06
    229人看过
  •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扩张的规模必须以规模经济效益为原则,以有利于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原则。企业兼并提高了企业规模,但不一定就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2、并购后的财务管理采取整体性和实用性企业并购的目的在于追求1+1>2,因此,对于不协调的资产业务要及时进
    2023-06-01
    461人看过
  • 合并与分立后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财务清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需要进行清算的情形(1)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情况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起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2)公司宣告破产公司如果不能偿还债务而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3)公司注销如果企业主不想继续经营而选择主动注销它,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除了这几种情况之外,法人变成非法人、企业注册地转境外等情况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2023-07-10
    403人看过
  • 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债务纠纷案
    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的怎样的?我是一合伙企业的债务人,我们几个合伙人约定偿还债务的比例。后来其中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向我要求还款,我不还他就说要起诉我。这样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纠纷怎么解决?律师解答: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当然,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
    2023-06-05
    398人看过
  •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原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
    由于被并购的国有企业往往有较长的历史沿革,因而其债权债务关系通常较为复杂,再加上有的目标企业由于管理上的问题,使得本来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混乱。而且,在并购完成后,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将由并购后的企业承担。因此,在将该类企业作为并购目标时,应当先对目标企业的现有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并确定处理方案。这一点在股权并购项目中尤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1.制作明确的债权债务清单收购方可要求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及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全力配合其进行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清查工作,并制作债权债务清单,以明确目标企业对外负债的总数额。同时,为了防止目标企业还有其他对外负债,收购方可要求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出具承诺书,以保证目标企业除债权债务清单中列明的负债之外再无其他负债。2.目标企业有无对外担保作为购并目标的国有企业可能会有对外担保。由于原国有企业的管理可能会有一定的漏洞,因而有时会发生这样的
    2023-06-09
    393人看过
  • 企业合并后分立企业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合并或分立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只需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按时通知债权人,无需清算。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合伙企业如何进行清算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2023-08-07
    260人看过
  • 对于企业的收购,股权问题要如何应对财务问题
    一、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股权收购实际上是收购一家存续了很久的公司,远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复杂得多。为了减少公司收购风险,需要聘请具有知名度的中介机构和精干的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作为中介机构,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律师从法律方面把关。律师团队对公司近3年来已经执行的合同和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及将要签署的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防止出现临时修改、更换合同等恶意串通事故的发生。会计师从财务方面把关。会计师团队可以对近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或有事项、不良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揭示和披露,特别是会计师和律师合作,对一些重大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购风险。评估师从公司价值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精干的评估师团队,能够合理地确认被收购单位的实际价值,作为确认收购成本的重要参考。重视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类问题显示的收购风险。律师、会计师以及评估
    2023-03-19
    332人看过
  •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企业讨债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肓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
    2023-11-30
    398人看过
  • 企业并购中的债务风险分析
    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必然伴随着企业间的优胜劣汰。强势企业基于减少竞争者和形成规模效益、降低成本等目的,利用其经济优势不断将弱势企业纳入其体系。因此在现代商品社会,企业间的并购或重组成为无可避免的现实。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伴随全球范围内涌动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同时,国内企业的并购也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局面。无可否认企业并购是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之一。但国外一些研究机构经调查发现,企业并购案的失败率高达60%以上。且不论这一数据的真实性如何,有一点无可否认:企业并购是一种有着相当风险的经济活动。不仅有纯商业操作的风险,也有法律上的风险。如何正确评估企业并购的风险,避免盲目兼并及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是一个现实的课题。一、有关企业并购的几个基本概念分析企业并购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它应包括兼并与收购两种基本形式。理论上一般认为二者在内涵、外延及法律适用上皆有所差
    2023-04-23
    111人看过
  • 购房时必须理清的问题有哪些
    1、开发商有没有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经建设部门备案审查后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此外还应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登记有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各级资质的开发范围),公众可向建设部门申请查看。2、楼盘项目是否合法?正规出售的楼盘,必须依法取得“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想知道一个楼盘是否满足合法出售的条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预售证许可查询”。3、购房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楼盘销售中心应公开展示“五证”、售房说明书、设计图纸、建设标准及房屋销售价格。预售楼盘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
    2023-04-27
    68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更多>

    #企业并购
    相关咨询
    • 企业注销后,债务清算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司注销后,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公告后45天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或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如何清偿债务,区分具体情况,会有以下清偿债务的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为了逃避债务,经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
    • 企业分立后债务合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4
      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3、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
    • 为什么要求合并企业分立?合并前企业不能承担清偿债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1、由于公司合并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与负债较多的企业合并,公司必须依法继承公司的债务,这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为了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合并公司时可以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2、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付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公司合并,债权人未必能得到
    • 合并企业是否必须进行清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9
      无需清算程序。因合并而解散公司的,无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无需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 相关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
    • 企业分立合并时消费者要求赔偿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对这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从上述规定可知,原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未因原企业的消失而消失或免除,而是将其责任和义务转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其他企业承担。即在企业分立情况下,若原企业终止的,因为所成立的若干独立的新企业都承受了原企业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