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调查中的“三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35:32 432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反之,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由此,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如何依法做好工伤认定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高工伤认定准确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流失,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三个点:

一是熟悉案情,确定重点。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等。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查双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等。

二是收集材料,提出疑点。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可能存在的疑点也不同。如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自相矛盾的材料、虚假证据、不合常理的证明等,要列出疑点,在下次调查中重点了解。

三是缩小范围,锁定焦点。有些伤亡事故是边缘性的,主要表现在工伤特征不能由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也就是说,对受伤职工的伤是否是工伤不能立即下结论。看似工伤又不像工伤;看着不像工伤,但又可以认定为工伤。对这类情形,由于人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样,从而难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定性。我们称这些存在着的不一定为焦点。如:职工王某,下午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在路边饮食店吃夜餐,吃完后在回家途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事故发生地点是上下班必经路线,系机动车事故,与《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相符。那么,王某在下班后停留饮食店吃饭,在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算不算工伤?有人说是,有人说不是,这就存在争议。这就要求调查人员对此焦点所涉及的事实予以深查,并对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最终作出是工伤还是非工伤的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详细解释工伤认定部门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
    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天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申请申请人(受伤劳动者或劳动者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
    2023-07-13
    26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调查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查核实的需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劳动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调查核实。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受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权力,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工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和工伤劳动者的利益有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加
    2023-05-02
    141人看过
  • 如何对工伤认定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如何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且能够说明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据此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不能据此作出是否属于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的,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以确
    2023-06-10
    94人看过
  • 如何调整工伤认定中的表示范围?
    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样规定,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由原来的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同时,限定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对上下班途中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造成本人伤亡的不纳入工伤范围。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是多久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
    2023-07-04
    364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一、及时工伤认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还有调解这一项,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再走下一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二、延迟工伤认定在法律规定,如果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员工就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其中并没有协商。但是在实际操作情况时,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也是需要单位盖章同意的,那么和单位协商是必须的,不然就需要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会将事情复杂化。三、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
    2023-04-05
    1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要到厂里调查监控吗
    工伤认定根据法律法规,行政部门的人员需要进行实地的问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023-03-15
    42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特殊对象的特点分析
    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是否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
    2023-07-05
    26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三工”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三公原则”“三工”原则是指《工伤保险条例》(下简称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对于上述三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伤认定工作中,理解和把握“三工”原则的案例分析一、案情来由某男,43岁,从事A班出槽工。出事前一天,刚好B班班长在公司员工会上讲了A曾因工作操作不慎致他人眼睛受伤一事,望大家引起重视。于2011年11月12日上午11时许,A出于制止工友的违章操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现B桶里有一整块锰粒子未化开,报告了生产调度员、车间主任。当得知是因公司搞体检和加水不足所造成的原因后,当时代表公司领导批评了B没搅匀锰粒子,要求B把锰粒子拉去再加水待用。A为保留证据不让拉走,与B发生争执,先抓起一把
    2023-04-21
    433人看过
  • 认定的调查取证
    证人证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反之,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由此,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如何依法做好工伤认定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高工伤认定准确率,减少
    2023-05-31
    135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会受到人社局调查?
    社保局由两名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以下情形: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自受伤之日起30日,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1年。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为6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2023-07-03
    381人看过
  •  火灾调查与认定的方法
    火灾事故等级评估包括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火灾事故的等级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四个级别:特大型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 般 火 灾 事 故 认 定根据提供
    2023-10-09
    29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要点和关注点
    工伤认定应注意:1、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的,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当事人受伤为工伤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
    2023-07-03
    396人看过
  • 社保局是否会调查已经认定的工伤案件?
    在工伤认定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取材料,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不是一定要调查的,如果经对资料进行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调查的,才会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工作果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认定要求的,可以直接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需要调查核实吗工伤认定是需要调查核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则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7-05
    241人看过
  • 劳动法中认定工伤和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
    在遭遇了工伤后,工伤认定很重要,以下是劳动法中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除了以上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
    2023-04-2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中是否可以进行调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工伤认定中,是否调查工伤职工本人视调查需要确定。 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或者工会、近亲属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中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确认,是否找更是资格本人调查,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看视或者找本人了解情况。但对一些事实清楚,不需要找本人即可确认的,也可以不找本人调查。
    • 工伤认定过程中可以不调查核实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需要调查核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社会博爱心正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其实,调查核实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弄虚作假,将非因公负伤事故,按因公受伤事故处理,这样会给工伤基金造成损失。同时,如果不调查核实,万一真的出现了弄虚作假的,套取了基金,工作人员是要收处分的。
    • 工伤认定调查表如何填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调查表是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所要填的,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想知道工伤认定调查表的填法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
    • 工伤认定需要调查核实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2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