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03:30 49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进行强制拆迁时,在找不到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可能推定房屋征收部门为强拆的主体,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强拆的事后补救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在承担法律责任时责任主体就是违法主体

在承担法律责任时责任主体不一定就是违法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根据责任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3、按照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个人责任。

法律责任的特征为:

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送律师函找不到业主怎么办
    送律师函找不到业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一般来说,户籍户口信息是公民的重要个人隐私,受到国家和法律的重点保护,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进行日常查询,一般的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查询他人的户籍户口信息。委托律师代理查询。同样是在有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的情况下,需要去法院立案起诉对方时,可以在立案前委托专业律师去有关的派出所查询。律师需要携带以下三份文件才可以进行查询:1、执业律师证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或介绍信。3、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书。除此之外,不知道具体地址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律师函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对方有权不签收律师函。如果对方不签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
    2023-08-11
    261人看过
  • 找不到业主怎么起诉
    一、找不到业主怎么起诉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二、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合法么首先要看小区的车位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位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实践中,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因此,不购买车位,不让进门的做法显然不合理。其实,既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便应该由业主大会进行决定。在这里请注意,是业主大会决定,不是物业管理公司。在实际生活中,一般小区都要收取管理费,这是因为防止外面车辆占用车位,部分业主乱停乱发,导致小区交通拥堵,造成大家生活不便。通常收取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但费用绝不是属于物业公司,而是属于全体业主。收取后的用途也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其中含前期停车服务设备设施的购置,日常
    2023-06-07
    140人看过
  • 合法房子被强拆找不到谁拆的怎么办
    一、个人房子被强拆找不到谁拆的怎么办?个人房子被强拆找不到谁拆的可以报警处理,损毁公民财产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
    2023-02-23
    205人看过
  • 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
    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多数又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大都是管理的原因。大多数都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怎么样才能推进到位?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但并不是撒手不管,政府要履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要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不是管死企业,也不是对企业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等出了事故再追究,后悔晚矣。而目前企业的现状是,许多优秀的、称职的企业家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了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重视职工的生命健康,创造了优良的业绩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但也有为数不少不称职的管理者不知道、不懂得安全基础管理,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经验,少数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忽视安全,不要安全,甚至不负责任,管理滑坡或管理混乱;更有少数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
    2023-04-24
    362人看过
  •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应当根据“谁行为,谁被告;行为者,能处分”的原则确定。通常情况下,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该行为的主体就已确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行为的适格主体在起诉时难以确定,只能通过审理并运用举证责任规则作出判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规定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之间因房屋征
    2023-12-07
    103人看过
  • 企业拆迁主体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主体是:1.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3.合伙企业,被拆迁人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形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5.对改制不彻底或是未能完全改制的企业,应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处置国有资产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主管部门已公告宣布被拆迁企业停业清算解散的,应由主管部门设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
    2023-06-27
    414人看过
  • 企业主体责任涉及哪些方面?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而建设工程
    2023-07-17
    478人看过
  • 强拆主体违法怎么应对强拆?
    一、强拆主体违法怎么应对强拆1、强拆之前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2、强拆之时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并保留好报警的电话记录。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但是否报警、警方是否作为对我们后期维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强拆主体、时间的重要依据。即使警察不出警,后期也能起诉其不作为。3、强拆之后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
    2024-01-27
    398人看过
  • 强拆找什么媒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拆找什么媒体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想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在征地拆迁维权中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根本不能解决拆迁补偿的问题。被拆迁人最明智、最正确的就是选择法律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公民遇到非法的强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二、实施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
    2022-05-06
    108人看过
  • 遇到合法企业强拆如何办
    一、遇到合法企业强拆如何办合法房屋被企业强拆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强拆可能构成以下刑事犯罪:1、非法侵入住宅罪拆迁过程中,若拆迁方强行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或者进入被拆迁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2、故意伤害罪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故意造成被拆迁人或其他人轻伤以上的,如故意殴打被拆迁人至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3、故意杀人罪拆迁过程中,若发生暴力冲突,拆迁人杀死了被拆迁人或其他人,则应当认定拆迁人构成故意杀人罪。4、非法拘禁罪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限制被拆迁人或者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5、故意毁坏财物罪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非法破坏财物的,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二、征地强拆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2024-01-28
    328人看过
  • 公民对强拆不服怎么办?我国的强拆主体如何推定?
    一、公民对强拆不服怎么办?公民对强拆不服可以通过举报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2023-12-12
    375人看过
  • 拆迁时强拆主体怎么确定?
    一、拆迁时强拆主体怎么确定?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
    2024-01-11
    158人看过
  • 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是谁
    一、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是谁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一般是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起诉时,征收主体为被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般情况下是市县级人民政府。首先要确定征收行为的存在,即收集政府征收行为的证据,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就能证明征收行为的存在。其次,在强拆过程中也要收集被强拆的证据,被强拆时一定要报警,保存好报警记录及通话录音,一般出警人员会告知系政府拆迁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二、强制拆迁基本条件是什么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
    2023-08-11
    392人看过
  • 同等责任怎么找保险企业理赔
    发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的责任;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企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024-04-13
    28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政府强拆不通知业主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征地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强拆不通知业主的,如果因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不通知业主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另外,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7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拆迁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相应的强拆的证据,并附上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写明案件基本事实,然后由人民法院查明强拆主体,如果是拆迁机构主张其是合法强拆的,就应当由拆迁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 小区外墙脱落业主有责任吗业主不责任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要看具体情况。质保期内外墙脱落,由开发商来负责。过了质保期的,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要是没有交物业费,也没有维修基金的,则就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如果需要赔偿,赔偿金也应该由所有的住户来平分。
    • 个人合伙企业的主体责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 合伙企业债务主体承担什么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0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