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工作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06:25 64 人看过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是农业大省,46%人口在农村,农村市场广阔。为进一步拉动内需,加大农村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增强农村经济实力,提高农民购买力

农业和涉农部门要密切配合,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农作物种植结构。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认真执行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拉开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引导农民生产质优价高的农产品,增加收入。

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和主导农产品。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建立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龙头、贸工农一体化、联结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联合体和各种类型的专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如以合同为纽带,建立生产基地,或与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稳定的产销协议,并提供资金、种子、原料及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

大力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领域。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立足于就地安排剩余劳动力。

二、疏通农产品购销渠道,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

要坚决取消各种有碍农产品流通的限制性规定,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开放竞争的流通格局。大力发展农村流通组织和运销专业户,鼓励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从事农产品运销业务。

建立农村商品销售信息系统。工业、农业、商业、供销等部门联合,提供适应农村市场的各类信息,引导农民有计划地组织流通,帮助农民打开农副产品销路,解决“卖难”问题。有条件的县城和小城镇要率先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开展网上交易,促进农村商品信息传递和流通水平的提高。

加强农村营销队伍建设。对从事营销的农民特别是营销专业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营销理论、市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引导更多的农民自觉进入市场。

三、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生产、消费环境

要按照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加大对农田、水利、能源、电力、交通、通讯、自来水、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体制,逐步实行农村用电城乡同网同价,以拉动农资、农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农用电器等商品的消费。对于国家对农村新增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并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回报率。各级财政、金融部门对涉农项目建设要给予资金、信贷、收费减免等支持。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投资体制。采取多元投资、多方面筹集资金的办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商、外省、城市企业以资金、技术、设备等形式到农村投资办企业。

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在安排有关项目时,要积极向贫困县、乡(镇)村倾斜,制定具体办法,集中力量帮助贫困县、乡(镇)、村、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继续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让农民出工出劳换取水泥、钢材、日用工业品等实物,促进农民有效需求的转化。

要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对小城镇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要做到与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公益服务设施及网点、市场建设相配套,增加商品消费量和消费基金转化量。

四、培育完善农村商品流通载体,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流通网络

要加强对农村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以县城和中心集镇为重点,发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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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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