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涵盖了哪些具体的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3 01:23:15 272 人看过

一、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涵盖了哪些具体的权益

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涵盖了以下具体的权益:

1.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的一项权能,就是承包农户将其承包土地流转出去,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土地经营权。

3.依法建设住宅权。

农村宅基地是住宅用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修建住宅。

4.享有土地收益权。

土地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从占有、使用、处分土地财产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土地使用权是40年、50年、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所具有的用益物权的特征
    1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2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利用仍以获取收益为目的,其重点在于土地的使用价值;4土地使用权的行使要求对土地直接支配和占有;5土地使用权是独立的物权,不以其他关系的存在为前提;6土地使用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土地一旦灭失,其使用权也归于消灭。
    2022-04-28
    1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益使用人是哪些
    土地使用权益人指的是依法对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其他排他性权利,同时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主体。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呢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
    2023-06-21
    3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含义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一、深圳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工业土地使用一般是五十年,商业用地是四十年。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如果使用土地,那么是需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土地进行支配。(
    2023-06-25
    64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划拨、联营和入股。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三十年,当届满时还可以延长三十年,草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到五十年。一、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划拨、联营和入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
    2022-08-30
    343人看过
  •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都是哪些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都是哪些1、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组成,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3、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1、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2、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的。3、如果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
    2023-06-11
    389人看过
  • 公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已购公房土地使用权证上包括的内容有: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土地等;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吗?1、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
    2023-07-19
    3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具体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的产权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一、土地使用年限47年合理吗土地使用年限47年是可能的。比如买卖二手商业用地建造的商铺,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满了三年,那么受让方能继续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四十七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土地出让年限是多久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
    2023-02-23
    27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包括:1.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
    2023-06-26
    3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23-08-07
    281人看过
  • 询问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情况有:1、当事人死亡时,土地使用权仍在原签订期限内的,可以继承;2、当事人死亡时,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三资企业在内的权利,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土地使用权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使用土地的使用权。类型包括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在农村遗产继承有哪几种方式一般情况有法定继承和遗嘱指定继承。特殊情况还有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3-07-14
    215人看过
  •  征用土地的农民有哪些合法权益?
    征用土地的农民可以享受13项权益,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预先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先听证会的权利、参与审批的权益、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解决的权利、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以及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权。征用土地的农民可以享受以下权益: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2.预先知情权;3.调查结果确认权;4.申请预先听证会的权利;5.参与审批的权益;6.批复结果知情权;7.土地补偿知情权;8.调查结果核准权;9.补偿方案听证权;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12.对补偿标准争议解决的权利;13.拒绝履行政令权;14.恢复耕种权;15.违法举报权;16.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权。农民土地征用权益有哪些?农民土地征用权益涉
    2023-11-13
    350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涵盖范围是什么?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的确定和确认,也是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定一定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从属关系的内容。土地确权包括以下权利:1、国家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3、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确权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和流转的重点,展开土地权利的注销,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分关键。土地确权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种权利将成为三种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而其中经营权可以转让和抵押,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
    2023-07-01
    239人看过
  • 赡养的老人费用计算涵盖了哪些具体内容
    一、赡养的老人费用计算涵盖了哪些具体内容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
    2023-10-15
    432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涵盖哪些方面
    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涵盖哪些方面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否则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主体为债权人本人,并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起诉的,则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2023-10-18
    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具有哪些权利,全体土地使用权分类和用途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征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2)用途、取得与权利内容的相关性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关于权利的分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以权利的取得方式
    • 非农业户口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7
      应由各家庭成员协商确定该项: 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参与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 2、发包发已经发包该集体土地使用权到户的前提下,户内的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确定使用事宜; 3、在全体成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分配使用权(在父母是被继承人的前提下,儿子健在的,媳妇和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并且农村的集体土地,也是不能继承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 非农户口土地确权的流程具体是哪些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非农业户口人员确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有前提条件的,并且只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办理该项: 1、非农户口土地确权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