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22:00:49 464 人看过

一、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

犯罪未遂,虽然未将犯罪实施成功,但是还是触犯到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所以犯罪嫌疑人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法院会根据其犯罪未遂,并且有悔过行为进行酌情处理。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其所犯的相关罪行,比照既遂犯没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
    2023-04-16
    270人看过
  • 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吗,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一、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吗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只要多人共同参与了犯罪,就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犯罪未遂的,同样如此。但是,在犯罪未遂中的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二、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有哪些(一)以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1.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后以为被害人已死而离去,被害人实际未死的情形。在投毒杀人时,毒药已经投放完毕、被害人已经服下毒药未死的情形;窃取赝品的;打开保险柜,柜中空无一物的。抢劫时,搜遍全身被害人身无分文的等等。2.
    2024-02-05
    36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在刑事案件中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状态,因为没有达到犯罪结果的原因不一样,因此刑事处罚上肯定也有差别,犯罪未遂是不会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犯罪中止则有可能会被免予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未遂既遂界定标准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未遂的认定标准应该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因为第三方的因素导致犯罪的目的没有得逞,实践当中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存在着犯罪未遂,本罪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3~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犯罪未遂的处罚应该比较轻。(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
    2023-03-05
    127人看过
  • 犯罪未遂需具备哪些条件,犯罪未遂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未遂需具备哪些条件犯罪未遂需具备具体条件有: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刑法分则为依据。但由于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所以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违背犯罪分子本意,使其客观上不能完成或主观上感到不能完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1)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2)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二、犯罪
    2022-07-02
    408人看过
  • 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
    一、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的分类包括:1.根据犯罪行为实施是否终了扣押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根据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3.根据犯罪未遂的主、客观原因可将犯罪未遂分为,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和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二、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犯罪未遂也属于犯罪情节。一部分犯罪未遂,只要特定危害行为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即标志着犯罪已经成立。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既可以是符合其基本的犯罪构成,也可以是符合其修正的犯罪构成。进言之,在犯罪成立的情
    2023-06-29
    430人看过
  • 赌博罪共犯范围有哪些
    一、赌博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在相关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对于明知而帮助开设赌场、经营赌场、赌博资金之流转、介绍赌场员工、介绍参赌人员等事关赌博的居间行为可否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还存在争议。现在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笔者认为,在认定赌博罪共犯时必须注意两点:1、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换言之,赌博罪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不限于片面共犯。2、行为人必须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所谓直接帮助是指对于赌博犯罪
    2023-03-29
    477人看过
  • 教唆犯未遂范围的界定
    关于教唆犯的性质,国外刑法学界有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之争,两者对教唆犯未遂的范围持不同的观点。共犯从属性说以客观主义为基础,认为教唆犯本身不具有独立的犯罪性和可罚性,其成立犯罪和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都从属于实行犯即正犯,以实行犯的有罪性和可罚性为前提。教唆犯的未遂须以被教唆者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实行犯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不成立。共犯独立性说则以主观主义为基础,认为教唆犯的犯罪性和可罚性,以其自身固有的主观恶性为转移。只要教唆犯基于主观恶性,实施了教唆行为,即使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也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学界对教唆犯的性质虽然有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以及两重性说之争,但以两重性说占主导地位。具体而言,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教唆犯的未遂仅存于刑法第29条第1款该说认为现行刑法第29条第1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只有在被教唆者实施犯罪时才成立,即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须成立共犯关系,教
    2023-06-11
    191人看过
  • 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教唆犯的“着手”是善于实行犯罪成立犯罪未遂第一个条件。何谓着手?按照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着手”是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行为的开始,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充分表现出来,而不同于在此之前预备实行犯罪的意志。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这种行为已不再属于为犯罪实行创造便利条件的预备犯罪的性质而是实行犯罪的性质,这种行为已使刑法所保护的具体客体初步受到危害或面临实际存在的威胁。在有犯罪对象的场合,这种行为已直接向犯罪对象。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的阴碍或行为人的自动中止犯罪,这种行为就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犯罪即遂的达到。2、教唆犯的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即遂的显著标志。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观点;一是犯罪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指犯罪目没有达到;二是
    2023-04-16
    164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行为,是犯罪未遂。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一般判多久要看具体罪名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制造弹药未遂怎么处罚查获制造弹药未遂能处罚。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查获制造弹药的行为人,能处罚,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故意杀人罪的未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杀人犯罪未遂的量刑标准是:1、故意杀人的,
    2023-04-10
    359人看过
  • 行为犯是否成立犯罪未遂
    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所以,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没有完成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未遂。行为犯的相关在我国刑法学界,行为犯的概念同样深受大陆法系学者的影响,学者们也是把它作为结果犯的对应范畴进行理解的,但在表述上却观点纷呈。总的说来主要有两大类观点:一是从犯罪既遂的角度解释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这是占通说地位的观点。不过这类观点又各有差异。有的认为行为犯就是形式犯,如行为犯既遂又称形式犯既遂。是指以一定的危害行为完成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既遂。如何正确界定行为犯这一概念,实际上就是
    2023-07-23
    308人看过
  • 未成年刑罚适用范围有哪些
    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的适用包括:如果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末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未成年犯罪的处理规定为: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则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几岁开始承担法律责任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2-18
    326人看过
  • 承继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责任范围有哪些
    承继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其一,在时空方面,承继共犯先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开始但尚未终了。承继共犯的出现时间点必须是在先行为人实行行为开始之后,且相关实行行为终了之前。只有犯罪事实尚未结束,其他行为的加入才有可能。犯罪事实一旦结束,其他实行行为的加入的基础就将不在,承继共同正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其二,在主观方面,承继共犯的相关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尽管承继共犯中的先行为人与后行为人由于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导致他们在主观上可能存在不同的犯罪故意内容,但是,先后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实施某些密切关联性犯罪的意图。其三,在客观方面,承继共犯相关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应该具有“共同性”。共同的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的客观基础。就先行为人而言,他已经实施了部分实行行为,已经促进了部分犯罪事实的形成,并且在后行为人加入之后,既有可能与后行为人共同实行犯罪,也有可能成为后行为人的共谋共同正犯;就后行为人而
    2023-06-12
    482人看过
  • 未遂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有哪些范围
    这实际指的是对犯罪未遂行为是否都应处罚的。先来看看在上对未遂犯罪是如何处罚的。在对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主观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在于显示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某种行为将这种犯罪故意表现于外,则未遂犯罪的犯意与既遂犯罪没有差异。客观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在于发生结果的客观危险性或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即使认定存在犯罪故意,如果没有发生结果的客观危险性,也不能作为未遂犯罪予以处罚。折衷未遂论主张: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首先是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其次必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小于犯罪既遂。因为,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直接威胁到犯罪客体,并可能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较之犯罪既遂,实际危害结果又未发生。尽管如此,犯罪未遂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大陆刑法总则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2023-06-11
    78人看过
  • 讲述了教唆犯未遂的范围
    教唆犯未遂的范围如下: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某种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所犯的不是教唆犯所教唆的罪;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被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的教唆所引起的。一、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该怎么处罚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2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二、教唆犯可能是实行犯吗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是间接正犯是间接的实行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理论规定,教唆犯属于
    2023-03-29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未成年犯罪低刑量刑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4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
    • 那么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8
      不成立犯罪的未遂犯有:没有犯罪事实的未遂犯、犯罪未得逞的情况下、由于外界因素导致犯罪未进行的等,在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成立犯罪,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9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 共同犯罪有哪些构成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 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其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一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
    • 哪些未遂犯构成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0
      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犯罪未遂犯的处罚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