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对场地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08:10:32 465 人看过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零售企业怎能被外资通吃?

日本第二大便利店运营商罗森CEO刚史近日在东京重申,罗森已大幅调高在中国的扩张目标,计划到2020年新开各类便利店10000家。目前,罗森在重庆和上海分别拥有3家和330家门店。除罗森外,TSECO、沃尔玛、家乐福等国外零售巨头也纷纷瞄准了中国市场,并且开始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重新布局或调整其在华业务。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们想起中国古老的围棋游戏,下棋手最终目标是把棋盘上的地盘包围起来,获取胜利。在眼下的中国零售市场,外资零售巨头正在实施围棋战略,他们先把国内骨干企业包围起来,然后一一吃掉。由于看好中国经济的坚挺及未来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外资零售巨头正从沿海省份向二三四线城市挺进,2010年步伐也明显加快,包抄中国零售业的意图更加明显。

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最近预言:在未来3至5年内,中国零售业60%的市场将由3至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掌握,30%的市场将由国家级零售巨头把持,剩下10%的零售则掌握在区域性零售巨头手中。现在,这个预言正在成为现实。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百强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20家外资企业的销售和门店分别增长20.4%和15.7%,增幅高于内资。其中5家经营大卖场业态的外资企业共新开店115家,新开店数量同比增长69%。

零售网络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并购成为外资零售巨头构建全国网络布局的手段,其希望通过收购、整合,快速实现规模效应以求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1996年,沃尔玛进入中国,在深圳开出第一家店,其后的8年里,沃尔玛依仗其资本实力和供应网络,迅速扩张。在2004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排行榜上,沃尔玛以76.3亿元的销售额位列第20名;而在2009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排行榜中,沃尔玛已位列第9名,其营业额高达340亿元。

实际上,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通吃中国零售业,除了增设店面、扩大版图以外,还另有一条路径——玩转股权的游戏规则。这种貌似再平常不过的经济、市场行为背后,上演着一场激烈的暗战——外资正采取迂回的方式进入中国零售业。他们企图通过品牌竞争与并购——行业入侵——产业链垄断——争夺资本市场这一迂回路线,逐步抢占中国零售业市场,通过跨国战略谋求高额利润,影响产品价格和产品生产的结构来达到这个目的。

按照外资争夺资本市场的终极目标分析,继价格战胜出后,外资必定会通过产品品牌及企业并购进行产业链垄断,中国零售业的大片失地就是很好的例证。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一旦控制了国内零售业整条产业链之后,完全有可能进行联合垄断,获取主要商品的定价权。这样,他们就可以上抬消费价格剥削消费者,下压进货价格剥削生产者,把中间利润拉大,将利润合法输出中国,图利自己,由此绑架中国消费者、供应商和中国的CPI。

据调查,外资零售商在华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超过80%,基本上是借中国人的为外资赚钱。这在其它国家是被禁止的,如韩国对外资零售商的此类行为将严厉处罚。但中国对此至今无明确态度。相反,各地政府为自身政绩,竞相出台各种优惠外资的政策,如批给黄金地段、优惠地价、优先贷款等。

业界分析人士指出,谁掌握了一国的流通主渠道,实际上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外资零售商通过大卖场经营模式占据终端采购渠道的有利地位、凭借其相对垄断的地位,通过全球采购,能够间接或直接控制一国工业。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开放不到10年,本国的零售业全军覆没,从而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经常震荡,金融危机频繁出现。

虽然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并购中国零售业,其后果不至于严重到拉美国家那样的程度,但外资以通吃中国零售业将会愈演愈烈。国人也只能眼睁睁坐视外资在短期内将中国零售业的骨干力量拱手相让。然而,谁又在乎这些呢与凯雷收购徐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娃哈哈与达能的产权纠纷等相比,中国零售业被外资通吃却没有得到社会同样高的关注度。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并购相关文章
  •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
    一、申请条件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三、具体程序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
    2023-04-14
    352人看过
  •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
    根据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需要经新闻主管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零售业务。一、申请条件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三、具体程序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
    2023-06-24
    431人看过
  •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
    根据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需要经新闻主管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零售业务。一、申请条件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三、具体程序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
    2023-06-13
    135人看过
  • 关于明确零售商场出售购物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国税局发布文号:大国税发[2001]第13号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近期发现,零售商场出售购物卡在发票开具上存在一定问题,为加强对零售商场出售购物卡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发票开具的要求零售商场在出售购物卡时,货物尚未发出,不得先开具发票,应开具收款收据,作为往来帐簿的记帐凭证。待消费者持卡实际消费时,再根据出售货物的有关项目填开发票。坚决杜绝出售同一种货物两次开具发票问题。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零售商场出售购物卡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消费者持卡实际消费时商场货物发出的当天。风款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要求,即在出售购物卡时货物尚未发出、提前开具发票的,属虚开发票行为。
    2023-06-07
    135人看过
  • 兴宁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办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兴宁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实地勘察,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
    2023-05-08
    112人看过
  • 惠阳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全文条款表格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2016年)第十四条国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设立外商投资出版物发行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申请人应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拟设立外商投资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合同、章程,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经营范围后加注“凭行业经营许可开展”;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在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后加注相关内容,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及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2016年)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
    2023-05-28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多>

    #外资并购
    相关咨询
    • 出版物零售变更法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经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和商务部通过,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罚则、附则5章4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新闻出版总署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
    • 出版物零售法人变更具体要怎么做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法人变更申请 XXX: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X公司 日期
    • 出版物零售单位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关于出版物零售单位法人变更如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被简称为法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变更。
    • 发行销售非法出版物该如何出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7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
    • 销售非法出版物要如何量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