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53:32 431 人看过

职工因工致残可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本人9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享受的待遇如下:

1、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时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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