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目前司法实践中以及理论界均有一些不同看法,一些论著概括了不少表现。笔者认为,分析概括这些表现当然重要,但首先应当把显失公正的基本理论特性加以概括。显失公正是指行政处罚虽然在形式上不违法,但在掌握处罚的额度上明显不公正,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显失公正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形式上是合法的,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即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其科罚的额度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之内。
2.行政处罚明显不公正。即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发现和确认为不公正的处罚。
3.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表现在行政机关要求被处罚的人承担不该由其承担的过度的义务,显失公正最根本的特征是行政处罚主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的明显不合理。
一、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主要表现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在实践中的表现也是非常复杂的,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即行政机关的实际处罚与被处罚人的实际违法行为应受到的行政处罚相差悬殊。如根据被处罚人的行为,应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而行政机关作出了1万元的决定。又如,根据被处罚人的违法状况,应对其处以拘留处罚,而行政机关却只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2.同等情况下不同等对待或不同等对待。前者如两个人共同实施了同样的违法行为具有同样的主观恶性与危害结果,但行政机关却对其中一人处以拘留,而对另一人处以罚款。后者如两个共同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其中一人是被迫的,行政机关不加以区别,同样地实施同等处罚。
3.行政处罚缺少必要的限度。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处罚时应当不至于影响被处罚者的基本生活。否则是显失公正的行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以达到教育本人、警戒他人的目的为满足,而不能科罚无度。
4.违反择其最善的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后,有各种处罚手段可供选择,行政机关应当在裁量范围内,尽量选择对违法者影响较小的处罚,如果相反,则也构成显失公正。
5.行政处罚反复无常。即对同样的违法行为今天这样处理,明天那样处理;此处这样处理,彼处那样处理,而处理的结果又高低悬殊,没有一定的标准。
二、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能把行政处罚一般的偏轻偏重当成显失公正而予以变更。就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而言,行政机关应比人民法院更有发言权。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而且关系到行政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政策的理解,等等。而这些往往是法院审判人员不完全具备的,因此,不能以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取代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对于一般的偏轻偏重的行政处罚行为,人民法院仍应判决维持,但可通过适当的方法提出意见,帮助行政机关注意改进和纠正。
2.人民法院的变更,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之内,否则将是违法的。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当然包括对罚种的变更,只要这种变更更是合法的。
3.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宜加重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罚。对于行政机关应给予处罚而没有给予处罚的人,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有人认为,对于行政机关畸轻的处罚,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加重对违法者的处罚。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样做不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但是,如果是受害人同时作为原告,认为被告的处罚行为畸轻而起诉的,人民法院判决时不受变更不加重的限制。
-
进行行政处罚的询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456人看过
-
进行商标注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470人看过
-
如何打行政官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27人看过
-
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215人看过
-
进行抽取鉴定的专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05人看过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
进行鉴定时,抽取鉴定专家应当注意那些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9进行鉴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
行政处罚询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
入住时对房屋进行验收应注意哪些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验房首先要看的就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此外,购房者还要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设施的性能、质量进行验收。如承诺入住时通水、电、气(煤气)的,是否已有,设备是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正常使用;房间墙面、地面涂料是否均匀、整齐;门、窗是否严密、端正;厨、卫上下水是否已接通等。如规定了相应质材的是否采用了该种建材,如塑钢门窗有没有被一般铝合金门窗代替。房屋由开发商提供装修的,有关装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提醒购房者
-
进行质量问题行政复议要注意哪些事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