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467人看过
-
羊肉加大肉咋成羊肉卷?超市将该产品全部下架
200人看过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245人看过
-
超市自测食品安全
432人看过
-
食品安全,超市须担责
461人看过
-
猪肉、牛肉、羊肉安全选购与食用
63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
食品安全类类犯罪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8食品类犯罪的罪名的种类有: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
-
食品类商标注册流程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3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12—1
-
-
怎样肉类食品库怎样填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人丧命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限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