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解散不能申请法院清算。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公司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
第二,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公司,则需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时解散,包括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
第四,公司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比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第五,股东起诉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上对于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有严格的规定,不是出现亏损就可以认定,由于解散一个公司将影响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等众多相关人员的利益,法律上还是非常慎重的。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效果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
-
公司解散3年未清算法院首次接受申请
377人看过
-
公司未解散能否直接申请清算,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123人看过
-
申请解散公司或公司清算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72人看过
-
清算失败:公司解散后未清算
90人看过
-
未经清算可以解散公司吗
177人看过
-
公司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吗,公司法人能解散公司吗
327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公司清算和解散如何申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8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
-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可以异地申请法院清算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不能申请清算。实践中,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是解散之诉与强制清算之诉是不同种类的诉讼,前者是变更之诉,后者是非讼案件,不能合并审理。在股东提起解散诉讼时,公司解散的事实尚未发生,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应在公司解散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风险提示:
-
公司不在法院解散了能进行清算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7公司未解散不能申请法院清算。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
企业如何申请法院解散清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一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介入清算程序。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
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7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又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据此,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一般不能解散,若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则债权人可能会改为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