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00:49 296 人看过

各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全省各市(县)先后成立了一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近年来,这些开发公司在各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指导下,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房屋进行了开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政企不分,性质不清,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各家分治,不按城市规划,见缝插针搞开发的问题。

为了对开发公司进行行业管理,做到有计划的开发新区和改造旧区,根据国发〔1984〕123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设〔84〕2233号关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暂行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河南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格审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附:河南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格审查办法。

河南省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格审查批准书(另发)。

河南省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格审查办法

一、为了推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使之适应城市经济体制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发〔1984〕123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设〔84〕2233号文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应以建设城市、服务于人民生产和生活为宗旨,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承担国家规定经济责任的企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不准出任或兼任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

三、无论是已开业的和新组建的开发公司,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局)确认合格者,由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签署意见后,报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批准,颁发级别证书。新开业的开发公司持级别证书和应提交的其它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没有级别证书的开发公司,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登记注册。

已登记注册的开发公司于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向原登记机关补交级别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级别证书者,应主动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或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对逾期未能取得级别证书又不办理歇业或变更手续的,当地城建部门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申请资格审查的开发公司应具备的正式文件:

1.主管部门关于批准组建开发公司和任命开发公司负责人的正式文件。组建开发公司的文件包括:组建开发公司的目的,经营性质、隶属关系、规模。

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有流动资金文件和开户银行的证明文件。

3.开发公司(或筹建部门)向城市主管开发公司的部门申请关于资格审查的报告。

4.开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情况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长、职务、技术职称。

五、开发公司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其条件是:

甲级开发公司:年开发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年建成房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开发的范围和深度不受限制。有懂开发业务的管理人员50人以上,有工程师8人,会计师1人,经济师1人,有自有流动资金800万元。有健全的管理章程。

乙级开发公司:可承担年开发土地面积50亩至100亩,年建成房屋建筑面积5万至10万平方米。有懂开发业务的管理人员30人以上,有工程师5人,会计师1人。有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有完善的管理章程。

丙级开发公司:可承担年开发土地面积20亩至50亩,年建成房屋建筑面积3万至5万平方米,有懂开发业务的管理人员20人以上,有工程师2至3人,会计师1人(或者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会计)有自有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有各项企业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用房。

丁级开发公司:可承担年开发土地面积10亩至20亩,年建成房屋面积1万至3万平方米,有懂开发业务的管理人员10人以上,至少有两名助理工程师和一名助理会计师(或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会计),有自有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有各项企业管理制度,有固定办公用房。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文章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建设局:《河北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已经二○○五年三月三日厅第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河北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
    2023-06-10
    120人看过
  • 青海省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经济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城镇房屋租赁市场越来越活跃。但是,由于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起步晚,管理制度不尽完善,致使国家税费流失,房屋租赁市场发育差,租赁当事人之间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不仅损害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城镇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发展。为了认真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地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我省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后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均应遵从县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证》。二、县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
    2023-04-22
    84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属各单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2005年5月8日第三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实施“两提”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把我厅“两提一规范”工作引向深入,特制定如下规定:一、积极推进省建设厅重点工作开展。对省建设厅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对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暨责任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年中报告进展情况,年末报告完成情况。二、抓好省建设厅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厅党组会、厅常务会、厅长办公会、厅季度工作调度会议定事项,都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省建设厅《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冀建办[2003]94号)的要求,严
    2023-06-10
    385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计划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财政局,省级各委、办、厅、局:现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发的建建[1996]347号文《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下列意见,一并贯彻执行:一、为了把建建[1996]347号文件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各级计划、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严格把关。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立项。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省政府云政发[1996]112号文件精神,把好工程报建关,未经报建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工作,不发给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三、任何建设单位不得把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作为投标条件,更不得将此内容写入承包合同。违者取消其工程招标资格,对后续建设资金到位无望的,施工单位有权按合同中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建设单位按合同承担责任。四、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也不得转嫁资
    2023-04-22
    366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扩权县(市)建设局:根据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信[2004]4号)的部署,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综合管理等13项专项规划;省建设厅负责《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河北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指导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发展和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全省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明确“十一五”期间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制定促进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的综合性、纲领性规划。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
    2023-06-10
    143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建筑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河北省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5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阶段。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过去的十年,我省率先实施了《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把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相继颁布实施,需要对原《条例》进行调整,对原则性的规定进行细化,也需要把实践中积累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巩固。同时,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法律法规没有
    2023-06-10
    251人看过
  • 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为了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特作如下通知:一、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主管领导负责制,切实把重点项目建设抓紧、抓好。今后,省只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落实省承诺的资金,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涉及省的有关问题的协调等。各市地的责任是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解决好当地的工农关系、征地拆迁及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为重点项目的施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实行建设项目法人投资责任制。今后,不论是市地项目还是省定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明确投资主体,实行项目法人投资责任制,由法人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凡法人不明确、投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两个及其以上投资主体合资建设的项目,要组建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2023-04-22
    435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一书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规划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严格规划行政许可程序,保障“一书两证”制度的实施,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一书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规函[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一书两证”情况专项检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04年6月1日后,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工建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大型购物中心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开工建设、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各市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逐一进行核查,认真做好检查情况的统计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2023-06-10
    153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农垦局:为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有效指导各项建设,省建设厅、财政厅决定拨专款对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小城镇规划进行编调。为做好此项工作,请你们抓紧将辖区内重点小城镇现有规划汇总,并于11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上报资料包括:一、文字资料:规划文本、规划纲要、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成果批准文件;二、图纸资料:全部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绘制的A3彩色图册和0号(或1号)挂图各一套;三、音像资料:采用VCD格式、时间约为15-20分钟的以介绍重点镇规划和建设情况为主、图文并茂、有背景音乐和解说词的多媒体光盘一套。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各规划的编调任务量,以便确定所需资金数额。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2023-04-22
    488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重点镇政府:为进一步组织好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搭建社会各界共同促进重点小城镇发展的平台,现将《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示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此次展会的目的和意义。此次展会目的和意义主要是通过成就展示,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进一步理清小城镇建设工作思路,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小城镇,使小城镇获得广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更多企业到小城镇投资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二、进一步明确此次展会的主题思想。要紧紧围绕"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这条主线组织安排会展的各项工作,要立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成就的宣传展示,辅之建设项目的交流洽谈。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展会的各项工作。各市要成立展会筹备组,按照时间进度和内容要求制定展会筹备措施,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支持,逐一
    2023-06-10
    219人看过
  •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行业技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我省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广大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师职业资格综合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0号)精神,经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厅将在今年组织开展全省建设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鉴定范围和数量。建设行业技师资格考核鉴定范围为已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工种,即土建类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砌筑工,木工、油漆工、防水工以及供水行业的净水工、水质检验工、机泵运行工、供水供应工等工种。今年全省技师考核鉴定数量为1000名(名额见附件1)。二、申报条件。(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技师资格考核鉴定:1、
    2023-06-10
    37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附属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第三条
    2023-04-27
    15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对河南省建设厅监理资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河南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濮阳市艺安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豫建建[2002]10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规定,建设部负责“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因此,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应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规定:“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第十二条规定:“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
    2023-04-22
    283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河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已经2004年9月17日厅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河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下列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工程;(二)各类房屋
    2023-06-10
    313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涉及到土地的利用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在城市中,需要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绿地,确保城市的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对于农村地区,要注重保护农田、森林、湿地等生态功能区,防止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 更多>

    • 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补偿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0
      1、高速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
    • 城乡建设要怎样保护环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合理开展城乡建设,科学安排空间布局,对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1992年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河北省建设在江苏南雄市怎么设立分公司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
    •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注册企业怎么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