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4:40:07 441 人看过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

上述情况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的。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由此可以知道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有效。

一、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二、承租人可以立遗嘱变更承租人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如果在转租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的同意,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所以承租人是不能立遗嘱变更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承租公房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续租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2023-06-10
    220人看过
  • 房承租人死亡后谁有权来继续承租房屋?
    王律师:我家有一套公房。在公房租赁单上,承租人是我奶奶。上个月,奶奶不幸过世。如今,家里人对谁有权继续承租那套公房不是很清楚,特来信咨询,本市对此有无专门的规定?马小姐:就你咨询的问题,2000年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有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续承租人分两种情况加以确定。(一)在承租人死亡前,公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此种情况下,若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加以考虑);(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加以考虑)。(二)在承租人死亡前,公房内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此时,承租人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
    2023-06-10
    79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不能续租
    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一、公房承租权能继承吗法律规
    2023-03-29
    124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房变遗产了可以继承吗?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房变遗产了可以继承吗?公房不可以继承,同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他人无权利继承。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应提交资料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③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⑤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
    2023-06-02
    315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房屋如何处置
    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如果没有共同居住或者经营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则租赁关系终止。二、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
    2023-04-05
    463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由谁继承
    一、承租人死亡由谁继承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二、公房承租人如何确定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
    2023-05-06
    94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产证如何办理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的房屋并不是承租人的,所以不能办理产权证明,如果要继续租住的,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办理续租手续。相关法律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2023-06-15
    54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的法律规定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一、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继承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能办理使用权转让。具体而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因此在办理继承的时候就缺少了权属,法律的规定是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该公房内。因此是不可以办理继承的,只能通过合同重新订立。二、租房人死亡如何解除租赁房屋关系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就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
    2023-06-24
    139人看过
  •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房主卖房承租人怎么办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
    2023-04-30
    379人看过
  • 其中一个承租人死亡,其他承租人可以退租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一、承租人可以两个人吗可以有2个,甚至多个承租!这个以前一般都是一个人,后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承租权可以视为一项财产权利,可以参考共同共有的规定,即承租人可以设定为同一顺序、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多人,由多人共同享有承租权。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
    2023-02-22
    457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怎么分割补偿款
    搬迁资金的分割应考虑以下问题:1。房屋的性质和来源。二、是否为房屋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同居者或应安置人口,均有权主张分割动迁款。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面积或安置人口因素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辟谣】房屋拆迁补偿不能继承?真相:不是分析:房屋拆迁补偿可以继承,继承人要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如何分配房屋拆迁款?1、拆迁补偿根据房屋所有人的判断,所谓房屋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和配偶子女。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该人的姓名,户主与该人无法支持继
    2023-08-05
    94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后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承租人死后其家人是不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只有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承租人死后其租赁合同一般就已终止,承租人家人只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才可以租赁该房屋。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一、房子的承租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房屋的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房屋的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向出租人作出续签合同的意思表示,出租人也可以就是否续签询问承租人,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可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2023-04-04
    131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公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对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但该项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居住的权利,而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一、离婚后公房买卖怎么分配财产离婚时公房不能分配,公房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能承租。离婚时公房的处理:只有一方有承租权利,承租一方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双发均可承租的,可以共同承租,没有共同承租的,由承租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一方无承租权但租房困难的,可以暂时居住。二、公租房可以继承么?公租房不能继承,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
    2023-03-11
    54人看过
  •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可否退租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应该如何办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处理: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除非承租人同意,否则房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不违法,承租人有权选择接受或退房。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
    2023-07-08
    36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公租房出租人死亡怎么办公租房到期承租人是否能变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承租人死亡变更所需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簿、原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原承租人死亡证明、公共住房变更承租人申请。
    • 承租人死亡房屋怎么办,公房承租权能继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怎么办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
    • 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死亡承租人应如何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在房屋租赁期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住宅用于个人工商店或个人合作方式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其共同经营者或其他合作伙伴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租赁住宅,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该怎样去履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在房屋租赁期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住宅用于个人工商店或个人合作方式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其共同经营者或其他合作伙伴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租赁住宅,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公租房死亡后承租人怎么过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