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护需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6:10:19 298 人看过

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数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中,必须是涉及到财产给付的争议。换句话说,该案的诉讼请求必须具备财产给付的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 解 答 】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中 , 如 何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

在财产保全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争议的财产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陈述请求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申请人需要提供具体的财产保全对象和范围,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措施。

3. 申请人需要提供保全费用,并说明是否有能力承担。

4. 申请人需要提交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保全裁定采取后,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撤销或反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确保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争议,人民法院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必须注意主观和客观因素,确保采取措施的合理性。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时刻关注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如保全措施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被申请人有权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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