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哪些情形下不予受理刑事自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5 00:24:40 399 人看过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六、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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