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理赔中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2:50:41 492 人看过

出车祸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赔偿,如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一、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1、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等。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保险公司拖车算出险吗

保险公司拖车一般是不会算出险的,没有牵扯到理赔,就不会有记录的。拖车服务只是他的增值服务。保险理赔,是指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理赔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在该案中应否理赔
    【分歧】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关于保险公司应否理赔这一问题,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应理赔,应当判决驳回原告司某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该事故是在被保险机动车处于停驶状态下发生的,并非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且事故并非发生于道路之上,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司机胡某是在车下意外死亡的,不属于司乘人员保险责任的赔偿范围;司机胡某是由车上货物脱落致死的,其死亡并非是由被保险机动车碰撞造成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司某保险金28万元。理由是,造成司机胡某死亡的这次事故是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司某已向胡某的家属依法进行了赔偿;司机胡某死亡时属于机动车下的第三者,不属于机动车上的司乘人员;司机胡某尽管是由车上货物脱落致死的,但车上货物与车辆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随意割裂开来,胡某的死亡仍应认定为是由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
    2023-04-30
    443人看过
  •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
    机动车出车祸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然后在由当事人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酒驾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吗酒驾出车祸,交强险赔偿,但商业保险不赔。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交强是不赔的,酒后可以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
    2023-07-15
    165人看过
  • 保险公司倒闭对保单持有者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保险有效。保险法规定,国家会指定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履约。新《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所以,即使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分立、合并,也不影响客户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的,或者是终身的合同。不像财产保险,有固定的期限。人寿保险公司是社会的稳定剂,因此国家是不会让它解散的。“空头保单”添堵客户,判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交钱投保时,保险业务员却随意将多份空白保险单交给投保人。日前,东城法院审理原告北京嘉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人保公司东城支公司运输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告委托的保险兼业代理公司将多份空白保险单交给运输公司的情况,东城法院在审结
    2023-07-05
    197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只有当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时,他才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即当被保险人生存及身体健康时才能保证其投保人应有的经济利益;反之,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将使其投保人遭受经济损失。具体包括:1、为自己投保。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时,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因其自身的安全健康与否与其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2、为他人投保。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时,即投保人以他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时,保险利益的形成通常基于三种情况:①亲密的血缘关系。投保人对与其具有亲密血缘关系的人,法律规定具有保险利益。这里的亲密血缘关系主要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但不能扩展为较疏远的家族关系,如叔侄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等。在英、美等国,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存在保险利益是以是
    2023-06-08
    221人看过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是什么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
    2023-05-01
    180人看过
  • 本案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否赔付
    案情:蓝天运输公司为万某等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中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为25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团),每人保额为3万元,保险期间为2009年3月21日至2010年3月20日。适用的保险条款中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申请,第一项“被保险人死亡的,由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包含第3条为“公安部门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第6条“受益人所能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释义,就意外伤意解释为“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被保险人万某于2009年9月8日身故。当日接诊医院病历初诊记录记载“于02:50经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医院
    2022-11-24
    393人看过
  •  强制保险过期应对措施
    如果交强险过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如果未按照规定投保,则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为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否则,车辆上路后会被相关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双倍保险费,但最低保险费是按照最低责任限额计算的。如果交强险过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如果未按照规定投保,则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为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没能够及时投保的话,车辆上路后会被相关部门扣留机动车。采取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双倍保险费,不过这个最低保险费是按照最低责任限额计算的。 交 强 险 过 期 会 有 什 么 后 果根据
    2023-09-12
    37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应对措施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的3种方式来解决:1、协商。产生争议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尝试解决合同纠纷;2、仲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3、诉讼。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合同纠纷投诉有用吗?有纠纷不用投诉,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银行交费,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诉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
    2023-07-01
    402人看过
  • 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人身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一、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只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就可以,之后有没有保险利益无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二、人身保险的特点是什么人身保险的特点是: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大多数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定额给付性质的合同,只能按事先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而在人身保险方面,生命价值就难有客观标准。保险公司在审核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时,大致上是根据投保人自报的金额,并参照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工作地位、生活标准、缴付保险费的能力和需要等因素来加以确定。2.长期性
    2023-04-10
    345人看过
  • 处理单位拖欠保险款的应对措施
    一、处理单位拖欠保险款的应对措施处理单位拖欠保险款的应对措施有: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或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二、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处罚企业不交社保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超过责令限期依旧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3-12-07
    464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未领取的应对措施
    没有离职证明领取不了失业金。1、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弥补没有工作的收入损失。2、医疗保险:在领失业金期间,免费享受医保福利。除此之外,如果本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身故,家属还能得到一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锡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
    2023-07-02
    269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和逐步对外开放,竞争也随之加剧。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眼前利益,不分良莠,利用各种保险代理关系扩大市场份额,保险代理市场比较混乱。特别是个人保险代理,数量很大,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素质不高,问题更加突出。表现为:一是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规范。实践中不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订立保险代理协议后,代理人再去办保险代理业务,而是谁能拉到保险业务谁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有的代理人在拉到保险业务后,就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代理费,哪家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多,就把业务给哪家,造成代理费越炒越高,有的达到保费的一半,甚至更高,严重影响保险市场秩序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二是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代理人疏于管理和培训。保险代理人做业务时对保险条款解释不清,经常误导投保人。有的保险公司甚至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唆使保险代理人对投保人进行误导。发生理赔纠纷时,又以保险代理人越权为由,拒绝承担保
    2023-04-23
    207人看过
  • 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对措施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且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可以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用人单位偿还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怎么办?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353人看过
  • 人寿保险索赔的预防措施
    寿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的对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具体涉及以下五个方面:1。违反告知义务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免除责任。《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保险事故发生的,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欺诈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欺诈而取消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了没有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并要求保险人赔偿或支付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故意行为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2023-05-07
    2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保险理赔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应对法院判决的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获得核准执行的裁判和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权。如果当事人未能按照裁判结果执行,法庭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已经产生实际法律效应的民事判决和裁决,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得到法院确认,否则当事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收到裁判文书后未按照确定的赔偿数额支付相应款项,受害方或其他当事人可以自主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委托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将执行权移
    • 保险公司已赔付误工费,应对措施如下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1.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早已经明确规定,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但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营养费需要医院证明,如果没有医院建议,则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则需要考虑受害人的职业情况以及住院对其收入的影响。如果受害人的收入没有减少,则不需要赔偿。关于首饰,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其价值,则需要赔偿。但这个证据并不容易获取,因此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要求赔偿。 2. 起诉对方是肯定会败
    •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施加赔偿措施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8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 保险公司在理赔申请过程中,应当保险人对特殊意外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并在理赔申请材料中明示“猝死”的证明材料;不承保“猝死”风险的、意外的死亡、数小时一、在意外保险合同当中,区分死亡的原因就两种、猝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速的,一般不超过6小时。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四、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条款,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另一种是疾病死亡。二、猝死是疾病死亡,属
    • 海上保险赔偿措施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2、合理原则。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有情况。3、及时原则。海上保险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经济补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