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06:30 155 人看过

发布部门: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2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基本住房的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归集力度,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宣传、归集执法、部门协作等多种手段,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要确保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中、小学校及卫生院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业园入园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更多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催缴制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抓紧对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应建未建的,要依法做好催建催缴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在2007年内要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拖欠住房公积金;对于历年因财政困难拖欠的住房公积金要采取措施逐年予以补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和中、小学校及卫生院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务必在2007年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督促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到位。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困难企业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比例不低于5%,有条件的可适当上浮,增强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实力。

二、拓宽使用途径,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

(四)降低门槛,扩大贷款覆盖面。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应给予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五)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可降低至20%。

(六)推行所缴公积金冲抵还贷。为减轻中低收入家庭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负担,在每月正常还贷无逾期拖欠贷款的情况下,实行将中低收入职工及配偶每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年冲抵其归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

(七)开展贴息贷款。对按时还清个人住房贷款的低收入家庭,财政部门可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进行贴息,减轻这部分职工的利息负担。

(八)拓宽消费渠道。鼓励低收入家庭以租住的形式解决住房困难,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住房租金、物业管理等住房开支占家庭收入30%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每月的住房租金、物业管理等住房消费。

(九)建立退出机制。享受住房公积金倾斜政策只限于中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受益人在今后工作中收入提高,不属于中低收入者,应停止享受倾斜政策。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因借款人死亡、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确无还款能力的,由政府安排其租住廉租房,并对其所购房屋依法收购,当事人收到房款后要确保归还贷款。

三、提高运作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倾斜政策使用安全高效

(十)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运作水平,防范风险,增加住房公积金收益,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十一)加强内部管理。发放公积金贷款以防范风险为前提,鉴于中低收入家庭还款能力相对较弱,在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贷款时,要核实其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履行必要的手续。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六年三月六日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主攻工业的创业热情,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推进工业500亿工程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产业竞争力,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中,实施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并为此设置完成任务奖、企业规模奖和企业贡献奖,每年表彰奖励一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决战工业500亿各责任单位。第四条本办法由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完成任务奖第五条完成任务奖是对新钢公司、新余经济开发区、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区、市经贸委等六个
    2023-04-22
    460人看过
  •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鸡政办发[2008]71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城市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自来水用户水费计量与收缴,化解供水与收费矛盾,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和市民节水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一、实施原则(一)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是指一个用户安装一只计量水表,水表安装在住宅或其他建筑的公共部位(如走廊、地下停车场等),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及生活、经营分开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已建房屋根据用户现有具体情况分类组织
    2023-06-07
    178人看过
  • 江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动作”
    住房公积金是工薪阶层买房不可或缺的“辅助器”。昨天,从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分中心传出消息,根据无锡市统一部署,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由5000元调整为6600元。自2006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6600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0%;企业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在8%—12%幅度内确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领取最低工资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上年度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对在职职工进行重新定义。在职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
    2023-04-22
    474人看过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十五日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及中山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6)11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与救助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制定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各时期农业生产的需要确定险种和保障范围,选定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协调各部门、各镇政府(区办
    2023-04-23
    492人看过
  •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节能行动十项规
    发布部门: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宿政办发[2008]2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迁市全民节能行动十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全民节能行动十项规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01号),增强全民节能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决定对全民节能行动作出十项规定。一、设立能源紧缺体验日。自2009年起,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一天为我市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都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市节能办牵头,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二、控制室
    2023-06-07
    272人看过
  •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发(2008)19号发布日期:2008-4-2执行日期:2008-4-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施行。二○○八年四月二日阜新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阜蒙县、彰武县总体规划,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三)审议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区、森林公园、煤矿工业遗产保护区、复垦区的总体规划;(四)审议市域内的供水、供电、交通、通讯、防灾等重要基础设施的专业规划;(五)审议市区内的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
    2023-04-22
    367人看过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汕府办[2004]1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97号)转发给你们,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97号)要求,把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依法完善招标投标各项工作制度。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
    2023-06-07
    470人看过
  •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危旧房
    发布日期:2008-2-14执行日期:2008-2-1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工程建设免收费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八年二月十四日南京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工程建设免收费用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综(2007)53号)及《市政府关于加快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8)3号)的规定,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的工程建设免收市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和政府性基金。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的工程建设免收15项费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拆
    2023-04-22
    299人看过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规范全市职业介绍行为,建立正常就业管理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新余市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二月十七日新余市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针对新卫职业介绍所等少数职业介绍机构的乱办证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月18日起,在全市全面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国家劳动保障部《职业介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职业介绍机构中的乱办证行为,进一步加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从业人员和用工信息的管理,提高职业介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职业介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余市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
    2023-06-10
    176人看过
  • 新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税局关于《新余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
    发布部门: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新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税局关于《新余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号:余府发〔200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了加强税源控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将市国税局提请的《新余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新余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行业税收管理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七年四月十日新余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管理,规范我市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行为,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所有新余市国家税务
    2023-05-03
    221人看过
  •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从紧
    发布部门: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宜府办发[2008]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从紧货币政策下支持宜昌经济发展信贷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从紧货币政策下支持宜昌经济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2008年国家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实质是收缩过多的流动性,抑制信贷过快增长,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其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可以预见,我国从紧的货币政策将持续一段时期,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从紧的货币政策给我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找准贯彻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适度均衡增长,促进信贷资源优化配置。为此,要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做好信贷支持工作:一、加大对灾后生产重建的信贷支持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
    2023-06-07
    78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偿还等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二)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外商
    2023-04-22
    54人看过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意见的通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及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申请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按以下要求执行: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在中山市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未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登记备案资料的,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办理登记备案手
    2023-04-22
    346人看过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一月五日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和《河南省建设厅贯彻建设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建城[2004]53号)文件精神,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现对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城市综合功能的具体体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交优先即:"人民大众优先".作为实践"三
    2023-04-23
    49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江西省新余市民政局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办法的通知第10条规定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并注册落户在本市的研发机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
    • 2014年中山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1
      2014年中山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3)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
    • 住房公积金2022年新政策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5-10
      2022公积金的最新规定如下: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2、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2016年5月新政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能提取有什么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建造、翻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退休或到达离休;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购买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