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20:17 500 人看过

1、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所以说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2、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一、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规定: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形整理检验批,假山、叠石、塑石主体分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同时对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进行现场评定。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吗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只要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所有人、管理若是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
    2023-03-28
    214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从施工合同文件的角度来说,有很多协议或是相关的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由什么组成呢?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还包括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除此以外,还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还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对于以上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
    2023-06-08
    134人看过
  • 区别总包和施工单位
    总包与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2、两者的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3、两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包是对全部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不一定能够对全部工程进行施工。总包与分包的区别总包与分包都是作为承包人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这是二者的共同点。而更多地表现为以下的不同点:1、法律意义上的总包与分包总包为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主体,在总承包合同中作为承包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而在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的总分包合同中,总包则作为甲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合同地位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见,总包在不同的合同中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工程建设
    2023-07-03
    418人看过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是同一家吗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一、建设工程未批先建处罚标准是什么建设工程未批先建处罚标准是,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
    2023-03-23
    363人看过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谁应该交纳环保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缴纳环保税。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环保税由谁征收?征收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分工。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主管部门则负责依法对污染物监测管理,环保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现行的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后,开征之后,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453人看过
  •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有权予以拒绝。二、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与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
    2023-04-21
    43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是谁
    建设单位即是业主单位,投资方,土地产权拥有方。开发商从事土地开发运营或者销售过程的具体事宜。一般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单位会是一个共同体,既一个组织同时拥有这两个身份,就如同一般大地产公司,既投资买地,又进行开发,他们就是唯一的业主单位;有些项目如PPP项目类型,国家出地,由其它组织合作,出资建设进行开发设计运营一系列工作,后期国家再回购,这里面国家部门和开发单位都是业主,但又是两个不同主体。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二)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三)地下防空工
    2023-06-26
    476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内容有哪些
    1、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等。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第二十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一、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农民工怎么讨回工资实践中,因为公司倒闭老板跑路,所以接下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响员工采取维权措施,因此员工照样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并且,
    2023-02-18
    448人看过
  • 阻碍建设施工单位怎么处罚
    阻碍政府工程施工犯法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当街斗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1、打架斗殴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2、如果当街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进行斗殴,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寻衅滋事罪。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2023-06-23
    116人看过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属于同一实体?
    本文介绍了建设单位的概念及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包括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等。施工单位则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两者的职责不同,但共同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负责工程投资的方,并拥有该工程的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单 位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两个
    2023-09-11
    179人看过
  • 竣工验收实施主体为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竣工验收单谁给1、一个项目结束了之后,竣工验收报告应该由施工单位来出具。之前需要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监督部门同意之后就可以展开验收的工作,最后要出具一份验收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检验,看一下是否符合标准。2、审核通过之后,要将竣工验收报告复印几份,建筑单位保留一份,其他的要归入档案室做保管,方便日后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
    2023-07-17
    201人看过
  • 单位职工与非单位职工之间转让本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有效吗
    单位职工与非单位职工之间转让本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有没有效力单位职工与非单位职工之间转让本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李某某系A市国家安全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张某某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4月,李某某通过A市国家安全局分得B省国家安全厅集资建房指标一个。2006年6月22日,张某某与李某某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李某某自己分配的单位房转让给张某某。签订协议当天,张某某即向李某某支付了转让款100000元、购房款120000元,于2006年10月31日又向李某某支付了购房款140000元。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张某某与李某某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的效力问题。张某某认为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讼争房屋虽系集资房,但李某某的工作单位即A市国家安全局机关服务中心并不禁止转让购房权,故而协议合法有效;李某某则认为张某某非为A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不享有购买集资房的资格,而集资房在未
    2023-04-30
    260人看过
  • 建设单位如何挑选合适的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具体如下:实施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应当书面通知被监理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委托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发包人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
    2023-07-05
    215人看过
  • 建设单位能否参与强拆
    一、建设单位能否参与强拆1、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建设单位可以参与强拆。2、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房屋征收拆迁。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
    2023-06-1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施工单位与建筑工程企业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4
      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例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屋修理队、国有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和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可称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又称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是指建设项目的投资者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
    •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都有什么质量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
      施工单位主要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 建设单位能否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区分:建设单位虽然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总承包单位和分包
    •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
      建设单位,就是出资要建设工程的一方。承包单位,就是为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一方。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就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两者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如产生争议,则也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 机关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电力设施距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水平安全距离:154千伏至330千伏为15米远(仅指一侧,两侧为30米)。随后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更进一步明确: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154千伏至220千伏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的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5米。如果符合以上标准不能要求补偿,要想得到赔偿需要你实际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