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局制定的《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税务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详细告知办理手续、所需资料。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受理。
二、各单位应按行政信用对外服务承诺中的有关时限要求,做好征管分局和受理处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办事时限制度、专人联系制度、交接签收制度、内部审核制度,实现办证的“两及时”、“三确保”。“两及时”即:按要求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和按时限及时传递税务登记基础资料,使办证工作做到优质、高效、及时。“三确保”即:确保纳税人在较短时间内取到税务登记证件,确保税务登记办证无差错,确保税务登记管理信息畅通无阻。
三、受理处要认真做好税务登记信息总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相关信息的查询、数据统计和比对,以及与工商、技监等政府部门的信息比对,及时向市局提供漏征漏管户的信息。
四、如发现有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反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的,要视情节追究责任。
五、市局定期对各单位税务登记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六、有关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印发。
七、浦东新区内税务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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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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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2受理处在税务登记集中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一)对新增纳税人、跨区县迁移人进行税收户管核准,确定征管分局。(二)制发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证、遗失补证的税务登记证件。(三)进行本市税务登记信息总库的管理、维护、比对和有关信息的查询。(四)利用本市纳税人基础信息法人库,摘录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并下发相关征管分局。(五)建立和管理纳税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证、遗失补证资料档案。(六)直接受理外省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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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9条有什么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5自征管分局提交资料之日起,受理处对开业登记纳税人的审核、制证等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上报市局审批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自征管分局正式受理人开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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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如何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征管分局和受理处分别负责将开业、变更登记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输入CTAIS系统或税务登记管理平台。受理处负责输入税务登记证上涉及的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注册地址、注册类型、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币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总机构名称、总机构地址、证件有效期等信息,以及税务登记表上涉及的各方投资情况、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币种、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除此以外的信息由征管分局负责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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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0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9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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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1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0经XX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一)国务院批准的;(二)XX登记注册的;(三)注册资本(或)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四)XX另有规定的。